交通管理,從香港與日本看,前者是從需求導向制定法規,有著英國交通歷史因素;後者同樣有著英國因素,但起源較早交通管理自成一套。7、80年以前的香港,公共小巴因為需求而誕生,已發展成最便捷的交通工具。台灣則不開放9人座以上小巴,除了助長投機取巧的運具,也無助節能減碳的公共運輸,小巴始終無法成為台灣有效的交通工具,認為是一大遺憾。
香港小巴進化史
1967年的香港9人白牌車就成為市區主要公共運輸工具,因為大型巴士體積過大佔用路面且運行不便,市民更喜歡小巴,且數量不斷增加,「9人車」成為代名詞。
港英政府同年12月決定將白牌車法制化合法載客,作為公車。1969车7月港府發牌讓小巴乘載升至14人。「14座」立刻成為公共小巴別稱。其後在香港島、九龍及新界登記的白牌車改以顏色規範,車身需塗上紅色邊帶,成為紅色小巴。
1970年代,港府在山頂開始試行私營小巴制度,商家車隊開始行駛固定路線並收取法定車資,車身塗上綠色邊帶,成為綠色小巴。此後港府於1977年發包數十條綠色專線小巴,分別在1979年4月及11月投入服務。
1988年2月,小巴由14座位增加至16座位。公共小巴司機則自2012年起需修讀職前課程,通過筆試及駕駛考試後頒發公共小巴駕駛執照。2017年4月港府再將小巴座位上限增至19個,但車長需7米。
需求導向優先
香港小巴因需求問題,車輛來源從英國的奧斯丁(Austin)、摩利士(Morris)和福特到日本大發、五十鈴。在14座之後,小巴公司就開始物色其他品牌取代。
官方在這個過程完全沒有管理介入,僅在加強小巴安全上,修訂規範限制行駛時速上限80公里,並強制小巴安裝限速器,並強制新入職小巴司機修讀職前課程。
當然,香港小巴安全問題也是林林總總,包括闖紅燈、胡亂轉向、調頭、超速、超載等,又為爭奪生意而鬥毆。不過,香港並未透過「小自客」駕駛執照的限制管理小巴駕駛人,而是要求這類小巴駕駛人必須接受交通課程與駕駛考驗。
如今,台灣除了小自客就是大客車,至於出現稀有的「中巴」22座(需大客車駕照),都是因為不需要大巴,小巴更不符經濟的不得已之計。
泰國日本的小巴
在泰國,小巴也被稱為麵包車或廂型車,是高機動性又價格低廉的交通工具,近十多年來背包客口耳相傳後,也成為觀光客到曼谷的交通選擇,小自客執照可以直接租用12座小巴,可惜仍以手排檔居多。2016年10月起,泰國政府在曼谷市區東、北、南三巴士站加設小巴共乘,優點是便宜、快速且停靠站少,乘客坐滿就發車,較大巴機動性更高,泰國政府2017年曾計畫啟動20人座小巴。
至於日本,雖然有4座、6座、9座、13座、17座、25座、25、28、35及45座、55座大巴等眾多選擇,但是在日本若要駕駛大型客車或小巴,必須確認持有的國際駕照必須是大型客車(10人以上)的,顯然日本的交通管理就是台灣交通政策的祖宗,即使台灣有很多地方的需求較像香港而不是日本,台灣的法令就是墨守陳規、不動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