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粉紅收屍隊」 為人子女慎盡孝(20190827三角談愛-溫小平、蘇家宏、樊雪春)

醒報編輯部 2019/09/03 12:44 點閱 110687 次

主持人:林意玲(台灣醒報社長)
與談人:溫小平(資深作家)
蘇家宏(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
樊雪春(台師大心理諮商教授)
記錄整理:廖亭雅、林宜珺

主持人(以下簡稱「問」):最近有一則值得關注的社會新聞,就是名作家、很會講鬼故事的司馬中原,儘管他年紀已經86歲,卻跟一個跟他相差32歲的熟女住在一起,甚至相偕去賣房子。

司馬中原的孩子們很擔心小他32歲的熟女有意騙他財產,於是在臉書上發起「保產大作戰」,直接於網路社群公開此事。對此類接近長者的女子,媒體稱作「粉紅收屍隊」,意思是會有一些女生或男生接近有錢的長輩,目的就是覬覦對方的財產。

這種愛情無論是真愛還是假愛,做為子女都是完全無法接受的。蘇律師應該最能夠理解,畢竟遺產分配有順序,如果父親、母親老邁時,忽然跑出一個晚年陪伴的外人要來一起分財產,子女肯定很著急。

請蘇律師以法律的角度來談談,如果你年紀大又有財產的話,要小心什麼?

破解遺產迷思

蘇家宏:的確,如果你在生前把財產全部花完,是沒有遺產的。意思是,倘若你在生前把財產都轉送給他人,孩子是一毛都拿不到。

破解遺產的迷思,也就是「生前處分」四個字。當孩子看到司馬中原跟他的女性友人走得比較近,還想要賣房子;新聞裡也提到這棟房子,雖然在司馬中原元配過世時,他寫了一份遺囑表示,房子賣掉後會將財產均分給子女。但這要等司馬中原過世後才會有效。也就是說,今天如果司馬走了,這份遺囑才會有分配的需要。

倘若司馬中原在生前就把房子賣了,縱使他遺囑上寫說房子將給孩子,但也會因為他名下沒房子,孩子就不可能分到財產,因此讓孩子們擔心司馬中原為何要賣房子。

信託有保障

其實,不要說司馬中原,每個人都有可能碰到失智的情況,有時候會忘記自己在做什麼,或許會將自己的房子、自己的首飾、心愛的物品送給別人而不自知。

所以我建議大家將自己的部分財產「鎖」起來。目前最夯的就是交付信託,譬如說,今天我把自己一部分的財產信託起來,另一部分則仍照著原先方式處理、放在自己名下,而被信託的財產能在我老了、需要被照顧的時候,醫療費等等的費用都能從信託的財產扣除。

財產的基本保障

但信託的財產能不能取消?不能!只要你跟銀行設定不能取消,並將信託契約寫清楚,銀行就會照著你的規則走,在醫療、生活必需或出去玩的費用都是實支實付,有一定的上限。

在這樣情形下,你就可以把錢鎖起來,好處是,儘管父母將其他財產花完,也會有一部分留存下來給孩子,不會被別人騙走,因為財產都鎖在銀行裡。

住別人家就矮了一截

或許有人會認為:「爸,與其如此,你還是先把房子過給我吧!」但你們認為爸爸會願意嗎?要我也不願意。把房子給孩子是多可怕的事情,為什麼?因為人的心會變。

「房子是我的,你才會好好孝順我;房子是你的,我等於是住在你家欸!」這是我媽告訴我的(眾笑)。因為住在別人家,等於就先矮了一截,所以我要奉勸所有人都該去思考這個問題「什麼財產要放在名下?」無論是你的孩子或是別人進來你家,都得低頭。

財產騙光後生無可戀

另外,你要思考「什麼財產要鎖住?」因為我也碰過好幾件案子,很多都是財產被騙,甚至還因為被騙光光後想自殺,真的很可怕。類似的事情一直在發生,所以我們必須要想出一個方法,方法之一就是將財產一部分作信託保管,這樣才讓我們未來生活過得更加有尊嚴。

問:所以一部份信託,就是為自己的安老之用;另外一部份則是可能可以分給孩子們,如果他們孝順的話?

保險跟信託不一樣

蘇家宏:對!信託就是為了備用,不可能將所有財產都信託,即便國外有這樣做,但成本會太高,所以才會說是一部分財產信託、一部分放在自己名下,這樣才能取得一個平衡。

溫小平:多少錢才需要信託?如果財產根本沒多少也需要嗎?

蘇家宏:只有1、2百萬也要,主要是將財產鎖起來不讓別人騙走。也許有人會疑惑說:「買保險不是一樣嗎?」保險會變更受益人或變更要保人,一不小心存的錢就不見了,所以信託還是最穩固的作法。

問:再請教蘇律師,有人建議一年贈與孩子220萬可以免稅,但以蘇律師的例子來說,將財產分年給予,比方說十年將財產給光了,這樣孩子將來還會孝順父母嗎?

不靠道德情理靠法律

蘇家宏:現在是要靠技術,以前給孩子是靠道德、情理。舉個例子,我的家族人很多,如果我不孝,就會有叔叔、伯伯跟阿姨都在指責我說:「你敢這樣做,就是不孝順!」所以儘管將房子送給了孩子,孩子也會畏懼親族的壓力,不敢不照顧父母。

但現在人口少就不一樣了,要靠法律。所以在贈與孩子時,必須要寫「附條件的贈與契約」,如果孩子沒有遵守條件、你就可以將財產拿回來,或是要求孩子必須要每個月給我多少錢。

法律約束就不會亂套

即使我給了他一棟房子、或一年2百萬,但如果他沒有遵守條件,如每個月來看我兩次、來的時候支付我5萬元等等,那抱歉,我可以將房子、贈與孩子的錢通通拿回來。因為我看到太多沒用法律,孩子就不管父母的例子,今天先寫好契約,孩子就不會拋下你不管。

溫小平:聽起來蠻無奈的。

東西方理論交錯

蘇家宏:無奈倒也不會,人性如此。這有點像是東西方理論的交錯,東方講求倫理,認為父母、孩子「應該」要怎麼做,而這「應該」指的是道德,例如媽媽聽爸爸、孩子聽父母的話等。

但現在人口少,結構整個不一樣了,換我們東方要學習西方的法律,明文法規寫在這,如果你不照辦,當然就會有不利的後果,也讓人有基本保障。所以我們說情理法、情理法,情理之間沒有法還真不行,要有法才有度。

問:謝謝蘇律師精彩的分析,如果平常去找律師談話,可都是要付談話費的(眾笑)。請教雪春老師,對於司馬中原這個情況,好像您周遭的親戚朋友也看過類似的事,您覺得要注意哪些問題?

誰都有可能被騙

樊雪春:大家可能都忽略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這個老人是獨居的。我想提醒大家,獨居老人是非常容易受騙的,尤其如果老人身邊真的有一些錢的話,比方1、2百萬,而有人花1、2個月跟老人建立關係、把錢騙走,等於那個人一個月的收入是上百萬。

我周圍有很多的案例,是因為我父親是榮民,常常有很多榮民被騙得一無所有、住進榮家,有些甚至還會自殺。我小時候會認為這些人怎麼這麼笨,輕易就被騙呢?但當我漸漸長大、加上做了一些個案後,發現有一天我可能也會那麼笨、輕易被騙走錢財。

「身體的我」意義深

我要跟大家分享一個心理學的概念。心理學中,人的第一個我不是意識狀態,也不是知識或認知,而是身體(body self)。這是什麼意思?當有一個人摸著你的身體、抱著你的身體,當你已經很老、沒有人在你身邊的時候,「身體的我」就會變成你最重要的我,而抱著妳的人也會變成你生命最重要的人。

好比剛出生的嬰兒被媽媽抱著的安全感,所以透過司馬中原跟女性友人的照片,我們可以看到當他們在路上時,女性友人是不斷的用手才安撫他的背,這就是我們在小時候跟人建立關係的方法。

回到嬰兒時期

尤其我們知道司馬中原之前曾中風、身體有些退化,而這種安撫是非常非常的原始、能直接碰觸到他心裡的。

不好意思我要這樣講,現在司馬中原的女性友人應該是他心中最重要的人,至於孩子,可能已成為很遙遠的人。

心理學理論「第一個我是身體的我(body self)」,所以當女性友人將司馬中原身體的我照顧得很好時,司馬可能沒有能力拒絕她,導致女方說什麼,他可能都會照著做,好比回到嬰兒時期。

不為情只為錢

在孩童時期,如果媽媽跟我們說把存摺、印章拿出來,我們就會拿出來;把這房子拿去賣掉,我們也就會賣掉。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我認為司馬中原是有一點「退回」的現象。這表示我將來也有可能會被這樣騙,而且真的有人以此來騙我,我應該也會完全同意、沒有抵抗地乖乖聽對方的話。

或許有人會問,可以這樣對別人嗎?當然可以,如果你願意的話,那個人是沒有抵抗力的,但問題是:現在的人很重視愛情,沒有愛的情我們也不要,但有些人是用這東西來騙人,他不是為了得到情,是要得到錢,這是很不好的地方。

問:謝謝雪春老師從心理學的角度的分享,再請小平老師透過司馬中原的事件有給您什麼樣的感觸?

老來相伴

溫小平:我跟司馬中原也認識一陣子了,有時候我滿感慨的。一個人一輩子寫鬼,卻沒有想到人比鬼更難防,到老還發生這件事。

當然,也許對他來說,在心理上他並不覺得自己被騙或是跌了一跤,而且我看新聞上有寫說,司馬中原有跟他兒子住在一起,並不是一個人獨居。

問題是,雖然孩子有跟自己一起住,但我覺得到了某個年紀,人家說「老伴、老伴,老來相伴」,沒有一個伴在身邊,還是不一樣。孩子沒辦法陪你吃個小吃、散個步、或是幫你揉揉捏捏的,因為孩子不太會去做這些。

我在3、40年前就聽過類似的故事,好比有一些社區,大都是退休老人在住的地方,也就會有去幫傭、照顧老人,在那時候開始就有所謂「收屍隊」的名稱,因為這些人都陪伴老人到最後,然後老人也會給他(她)錢。

擔心父母被騙

我也聽過我一個朋友的真實案例,她當時聽到爸爸也有類似的狀況,就擔心爸爸被騙,特別從國外趕回來,因為爸爸的兒女都居住在國外。我朋友甚至還在家中裝了竊聽器,錄音也證實了那女的真的要騙她爸爸。

後來我朋友把證據都交給了她爸爸,結果她爸爸竟然就說:「我知道她在騙我,可是是誰在照顧我?是她,你們都在哪裡啊?」她爸爸還說,有那位女性的陪伴,這些年過得很快樂。無論我還會活多久、她能陪我多久,我都甘心把我所有財產都給她。

孩子也可能騙你

後來女兒聽完爸爸的想法,也就默默地接受,認為自己都沒有辦法回來陪爸爸,既然兒女都做不到,那女人願意陪她,爸爸把財產給她也能夠接受。畢竟他們都能夠自食其力了。

於是我朋友認為要尊重爸爸的選擇,結果把她哥哥氣得半死,原先派妹妹回來處理,結果反而還站到爸爸那邊(眾笑)。從那時候,我就開始思考一個問題,因為我自己年紀慢慢增加,身邊老年人也逐漸增多,像蘇律師剛也有特別提到,其實有時候你被騙,不一定是被陌生女子或男子,有時候是被自己的孩子騙,甚至孩子還會千方百計騙你的財產,這有什麼不同?

只信賴照顧者

問題是,如果在我們老年的時候,真的是有人能夠陪伴我們、照顧我們,我覺得相對重要。因為我就看過有一些人,年紀大以後可能會有失智或阿茲海默症之類的病況,讓他整個記憶都減退了,但在這過程當中,誰會照顧他最多?

因為多半這樣子的父母,都會被送到安養院或是安養中心。那時候照顧他們、陪伴他們的,自然會成為他最信賴的人,家裡人講話都不聽,他只聽那個人,因為照護者在他講話時,會一直握著他手,他也會很喜歡。我認為,到老的時候可能我們警覺性都沒有了,可是依賴感卻增加了。

照顧父母的晚年

所以那時候我最常看到誰,誰最常餵我飯吃、照顧我,還幫我蓋被子等等,我也會認定對方才是我的家人,於是把所有感情投射在對方身上。如果從這角度去思考,當然做子女的會擔心父母親錢會被人騙走,也該對此提早做防備。只是另一方面,我認為我們都要試著從父母親的角度去理解。

對父母來說,他只是損失了一點小小的金錢,但在他晚年時,卻真的能夠有人去陪伴他、照顧他。我現在真的很想去問司馬老師,他的感覺到底是怎麼樣?如果他願意,我還想把這段情感寫下來,給大家一些參考。

問:我看到一些媒體報導強調說,人年紀大了以後,性情也會大變;就是說,他還會很討厭他的孩子來干涉他的事。請教蘇律師,人到什麼樣的年齡時,就要開始為自己的身後做打算?

因為你有可能會面臨老人失智;或許某些時候,你的情緒、感覺都已經改變,特別是當你手上有錢的時候。你可能會開始覺得,我為什麼要把錢給小孩?

早定身後事

蘇家宏:其實不管你現在幾歲,你都要去思考這個問題,為什麼?以我自己40快50歲為例子,雖然我錢不多,但我也會思考萬一我失智怎麼辦?可能能依靠的只有太太,我就會跟她講好如何處理。

當然我如果財產多一點,我就會開個信託帳戶,而這帳戶連我自己都不能解掉,它專供我真的失智、或住院等等的醫藥費,儘管醫藥費可能有保險給付,但如果不夠用就能從信託中扣除,等於是補充性的財源。

問:但誰去執行?銀行會幫你執行?

財產要保管好

蘇家宏:兩種情況,一個是銀行;一個是自己的家人。銀行要付錢才能代為執行;自己家人不用,只是家人使用就會有道德上的風險。所謂道德上的風險,有可能家人突然就執行不力,或是故意用自己的名義拿走你信託裡的錢。

信託財產合約結束或合約人死亡後,錢就會歸在繼承遺產,等於我用了多少,剩下多少才會給別人。那在結束之前都不能被解約,連我自己都不能,只是要記得不要把全部財產都信託。

但如果你今天錢稍微再多一點,我們就可以成立類似家庭辦公室一個比較大型的機制、大型的信託,把大部分財產都放在裡面,並找專業經理人跟監督人幫你監督,這方法也不錯。

問:請教樊老師,因為你接觸很多心理輔導的案件,如果做為子女,您該怎麼樣來孝順父母?不是為覬覦父母錢財,但很多子女成家後、自己賺錢,就會拋棄父母親,小時候靠爸媽、長大卻不照顧自己父母;等到老了以後,爸媽還有一個房子要繼承才回頭,子女應該要如何對待爸媽,才能讓爸媽才會心服口服把錢分給您?

擁抱父母,說我愛你

樊雪春:我還是用「身體的自我」觀念來回答這問題。像我自己都已經50幾歲,媽媽70幾、爸爸也90幾了,他們真的很需要孩子去碰觸他們。儘管有時候父母被擁抱會覺得不習慣,不過抱抱父母真是件很重要的事情,大家可能不知道到底有多重要,但當父母被你抱著的時候,他心裡面會有一種感覺,「他這一生養你都是值得的」。

所以當你抱著說父母、說我愛你,這樣的一句話是勝過千言萬語的,他們也會願意把什麼都給你。但就是因為子女不願意抱他這樣說,才會有另外的女人或男人去擁抱他這樣說。這就是在心理學上講的「身體的自我」。

問:但不管他們有沒有財產,都至少是生你養你的父母,對吧?

孝順父母天經地義

樊雪春:沒錯!回頭來,父母即使沒有房子,你要孝順他們,你還是可以抱著他們、告訴他們說:「我愛你媽媽、我愛你爸爸。」這對父母是非常重要的片刻。

至於孝順,像我自己每年過年給我媽紅包時,我是跪下來給她,即使媽媽會說不用這樣,但你真的這樣做的時候,我能夠深刻感覺到她的高興。因為我跪下來,不是真的要跪她,而是在告訴她說「你是我心裡是最重要的」。

所以人家說羔羊跪乳是有意義的,有些東西若能夠讓她開心、滿足她的意志是「順」,而把她放在心裡是「孝」,簡單來講,就是將父母的意志放在心裡,然後順著他們,讓他們明白自己對你的重要性。

牧師孝心最深

問:我講一個例子,是一位很有名的教授,他有四個小孩。四個小孩裡,老大是牧師,其他三個是教授,但爸爸過世的時候,拿到最多遺產是做牧師的老大,為什麼?因為老大一向給爸爸的錢最多,而爸爸就按照孩子給他的錢的數量,全數都放在遺囑上,清楚寫這是誰給我的,我全部還給他。

也就是說,雖然子女給爸爸錢,但爸爸卻全都留著,準備有一天自己走了以後全部還給子女,這也說明了爸爸媽媽不一定是要你的錢。

所以牧師也嚇一跳,怎麼會是自己拿最多,不料自己給的是最多的,(溫:尤其牧師收入應該是最少。)小平姊,請給我們一個結論吧!

溫小平:我覺得做兒女的,平常要多觀察父母親的需要,尤其有時候他們年紀大了,有的父母會講、有的不會,所以子女根本不知道他們要什麼。但我認為,當父母親病痛或到醫院去做檢查的時候,子女一定要陪著他們。

我記得一個很經典的例子,是朋友跟我說的。他說當他媽媽生病叫他陪時,他卻說要陪太太去整形,把他媽媽氣個半死。其實,愛就是在別人最需要的時候去「供應」他,這會勝過你平常講一千遍的愛。

主持人:父母、子女之間還是用愛,不要用算計,但父母要小心你的錢,不要被騙走。如果孩子真心愛你,你也要把錢分給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