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工智慧的迅速發展已成為全球科技浪潮的主軸,台灣也在這股趨勢中積極尋求立法管理。隨著國科會與數位發展部推動AI基本法草案,社會各界對於該如何建構AI法制體系,也有激烈而深刻的討論。但從國內外的經驗來看,台灣在AI立法的道路上,或許需要更細緻的思考,而非單純急於完成立法程序。
AI科技範圍廣濶
AI並不是孤立存在的科技,它與整個資訊技術體系緊密交織。從加密貨幣到元宇宙,從大數據到物聯網,這些技術領域彼此交互影響,難以劃出清晰界線。
如果台灣選擇單獨針對AI立法,極可能造成法律碎片化的問題,使得未來每一種新興科技都需要再另立一法,徒增立法與執行上的複雜度。因此建議政府應該推動涵蓋更廣泛範疇的《數位基本法》,以統一規範各類資訊科技,為AI、區塊鏈、元宇宙等技術發展提供一個整體而有彈性的法制環境。
應師法美、歐
參考國際經驗,歐盟的《AI法案》固然是劃時代的重要立法,但歐盟並未只靠這一部法律處理數位科技治理問題,而是同時推進《數位服務法案》(DSA)與《數位市場法案》(DMA)等更宏觀的法律框架。美國方面,則是採取鬆綁與分散管理的模式,沒有在聯邦層級訂立專門的AI法,而是透過隱私、消費者保護等既有法規,靈活應對科技變革,保持創新空間。
AI技術本身發展快速且多變,若以「基本法」這樣的高度概念來訂立,未來在技術變革下,很可能迅速過時,反而不利於產業長遠發展。台灣若真要針對AI立法,更適宜訂定一部具有彈性、可以隨時滾動修正的「AI管理法」,而非以基本法定錨未來的不確定科技。
立法應有彈性空間
目前生成式AI的崛起,也使得社會對AI倫理、資料隱私、演算法透明度的要求日益迫切。歐盟在《AI法案》中引入「風險分級」管理,高風險領域如醫療、公共安全領域,需經嚴格審查與風險控管,而對於低風險應用則維持相對寬鬆的態度,這樣的精緻分類思維,是台灣在立法時可以借鑑的重要精神。
學界與產業界普遍支持加速AI的立法,但也提出了多項關鍵建議。例如政府應該主導建立本土的繁體中文大型語言模型,並制定符合台灣法律體系的資料治理標準,這不僅是科技發展的需要,更牽涉到語言主權與國家安全。另在風險分類上應參考歐盟架構,同時設立專責機關,統一管理AI技術應用的分級評估。
應主導中文語言模型
目前的AI基本法草案,以「鼓勵創新、兼顧人權」為原則,並且以政策宣示為主,並未採取過度細緻的監管條文。但這樣的鼓勵式立法,未來也必須搭配一套靈活的滾動監理機制。畢竟AI技術與應用模式變化太快,現今不需規範的部分,可能在短短一兩年內就演變成需要嚴格控管的新領域。政府必須持續追蹤技術發展趨勢,預留法規快速更新與補充的空間。
迎向智慧未來
若從更長遠的角度觀察,政府應該以《數位基本法》作為根基,統一數位科技治理方向,再在此基礎上設計具彈性、滾動式更新的AI管理制度。從教育、倫理、技術、政策等多方面持續調整,確保AI發展能夠真正成為推動社會進步、保障人類價值的力量,而不是帶來新的不平等或風險。
AI牽涉到資料治理、人才培育、自主技術建設和國家主權等因素,各領域必須同步推進,形成完整且有韌性的國家數位發展戰略。唯有如此,台灣才能在全球AI科技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迎向屬於自己的智慧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