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前學英文時,文法是必修課程,但如此也造成了國人英文讀、寫能力較強,講、聽則較弱的情形。學國語(中文)時,雖然課本有文法章節,也討論主格、受格與所有格等等,但老師上課從未教過,國語就自然而然開始用了,如此也似乎導致中文四個面向能力的強弱,恰好與英文相反。
中文文法常遭漠視
雖然中文有文法,但除語文學系會研究外,在平日極少被檢討,就常出現了一些讓人啼笑皆非的詞句。
最著名的是「殺很大」。文法問題是,「殺」是動詞,「很」是副詞,「大」是形容詞,副詞可以形容形容詞,但形容詞不能形容動詞。
我們常說「謝謝你」、「感謝你」或「感恩你」。前二者沒問題,因為都是名詞接受動詞,但「感恩你」一詞就不行。感是動詞,恩則是名詞,「感恩」是感謝恩情之意,說「感恩的季節」沒錯,但「感恩你」,在「感謝恩情」動名詞後多一個代名詞的你,文法就不通了。
「得」與「的」分不清
「評估」、「評量」與「評核」都是動詞,但也有個「評值」的詞,例如,「評值貴機構」,就不通了。評值是名詞,可說某人「評值」很高,但「評值」某人,就有傷文法了。
一開始發現,似乎,「動詞」後面用「得」,「名詞」與「形容詞」後面用「的」,例如:小明「逃」「得」快,小明「走」「得」慢,小明「的」錢,紅「的」燈號等等。
但隨即發現這規則無法普遍適用,因為「動詞」之後也可用「的」,「名詞」與「形容詞」後面也能用「得」,例如:小明「逃走」「的」路線;「小明」「得」救了,「紅」「得」發紫等等。
部分犧牲與全部犧牲
前總統蔡英文2016年推動年金改革時曾說,「這一代人的犧牲(犧牲部分),是為讓下一代更好」,但媒體都報導成:「犧牲這一代人(全部犧牲)」。二者意思其實差異很大,影響也截然不同,卻沒人注意或澄清,文法正不正確,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