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研究所時,曾讀到一段都市專家的自我反省說:「都市停車問題沒解決是都市工作者的怠惰與恥辱」,內心霎時衝擊不已。這段話放在現實的台灣社區停車,更是相當刺耳。
交通學者專家穿著短褲騎著單車,論起解決城市交通之道,制式的回答無非是步行或是騎乘自行車。但很遺憾的是,台灣在都市計畫來不及變革之前,已邁入汽、機車文化半世紀了。
汽機車文明的衝擊
像美國這種幅員廣大的國家,工業區、住宅區土地使用分區壁壘分明,工作就業的交通需求,就是靠小汽車或大眾運輸,往返住宅區與工業區之間的道路系統。所以汽車文化、道路系統是都市規劃的要素及內容。
台灣地狹人稠,都市計畫空有土地使用分區,土地住商混合使用嚴重,反而減少了不少往返不同使用分區間的交通,卻也造成街區或社區交通混亂。
早期實施的都市計畫,欠缺立基於汽車文化的道路系統及社區停車規劃。劃設住宅區沒有考慮民眾開車停車的需要,劃設巷弄道路也僅供社區住戶行走,沒想到要讓汽車開進開出,更沒有想到巷弄兩側竟然可以收費停車。
社區停車欠缺規劃
交通規劃遷就步行城市,就只是縮減車道一途,騰出一條與自行車共道的人行道;住宅區的巷弄停車,可以防火通道為由,將車輛趕出社區;至於停車場,那就等公寓大廈老舊更新建築,再依建築法逐案留設法定及不對社區開放的獎勵停車位。
弔詭的是,各縣市力拼以容積獎勵開放小基地危老房屋辦理防災型都市更新,可惜,這類建築基地腹地狹小,根本不夠闢建地下停車場的出入通道,既挑戰了建築師的設計能力,也無法為住宅社區提供額外的社區停車位。
社區多功能停車場
正如社區需要小型的全齡公園,不要綠園道一樣,社區也需要結合日常生活購物的社區停車場,不要位於社區外的大型立體停車場。社區周邊的公共服務機關(構)及社區巷弄路口土地等,應多目標使用增建停車場,開放巷弄住戶就地停車。
沒規劃社區停車的都市計畫,確實需要因應汽車文化,全面重新檢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