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金視窗〉 中央彌補稅損 印花娛樂稅即可廢除

黃耀輝 2024/03/07 18:04 點閱 1810 次

最近有立委指出娛樂稅、貨物稅、印花稅這三項不合時宜稅制,蘇貞昌當行政院長時曾因工商界的建議,曾主動指示要廢除,至今卻毫無進展。

行政院長陳建仁回應表示,任何稅制改革都需要中央及地方政府一起來研議。財政部長莊翠雲則表示,印花稅一年收的稅收約170億元,是地方政府非常重要的稅收來源,先前也有找地方政府開會,但地方政府均認為這是相當重要的稅源,不贊成廢除。

稅目不合時宜

其實,貨物稅為國稅,40多年研議營業稅制改革時,就有一併檢討、改革貨物稅的配套政策建議和政治承諾。2008年賦改會也明確主張,財政部應及早實施能源稅、碳稅,以檢討修正貨物稅制。

因此,貨物稅的改革並不需要「和地方政府一起來研議」,財政部更應盤點過去稅改與貨物稅相關的方案,思考貨物稅的七個稅目中,有哪些不合時宜,應當刪除?有哪些應配合2050年淨零目標、歐盟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的碳邊境調整機制,如何將管制管制產品納入貨物稅或能源稅、碳稅體系等等,提出一套與時俱進的貨物稅的新改革方向。

其次,娛樂稅、印花稅屬於地方稅。地方政府其實並非反對檢討、改革或廢除,而是擔心造成稅收永久損失後,中央政府將如何予以彌補並沒有做出具體的承諾。財政部不宜以「地方反對廢除」作為改革的理由,更應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提出具體的彌補稅收損失方案。

落後的「苛捐雜稅」

因為從中央的角度來看,印花稅和娛樂稅合計的稅收真的是「微不足道」,去年合計還不到2百億,占全國稅收的0.5%而已;從工商界或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印花稅和娛樂稅也有點類似落後的「苛捐雜稅」。

但從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印花稅和娛樂稅卻是「不可或缺」的稅收來源。如果廢除,則地方政府原有七個稅目,就只剩下五個;而且稅收損失將近3%,將對本來就困窘的財政狀況,造成雪上加霜的衝擊。

以明年廢止為目標

因此,中央政府無需在針對娛樂稅、印花稅的課徵對象、項目做無關緊要的「稅制改革」層面的爭辯,還不如直截了當地認定印花稅和娛樂稅確實不合時宜,為兌現歷史的承諾,以明年廢止為政策目標。

至於印花稅、娛樂稅廢除後,對地方政府「永久失去」的稅收損失,則應當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中,直接承諾以當前的稅收總額為基礎,加計未來的經濟成長率、物價上漲率,在統籌分配稅款或一般補助款中予以補償至少二十年。
對地方政府而言,只要能確保財政上長期可以保本,就無反對的理由。對看守內閣而言,中央只拿出國稅的0.5%,就可以安定地方政府的疑慮,又符合工商界的期望,並贏得勇於承擔的歷史美譽,現在真的是果敢行動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