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學術研究,牽涉到經濟、法律、政治等領域。其重心則比較偏重於經濟學。以西方世界而言,土地經濟學第一次成為大學教育的課程,是從 1892 年伊黎教授(Richard T. Ely)在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開授土地財產(Landed Property)討論課(seminar)開始。
正式成為一個單獨研究的領域,則是在 1919 年美國在其農業部設立土地經濟司時開始。在往後的 1920 年代,有關鄉村及都市的土地經濟學研究基礎才逐步建立。伊黎所箸的《土地經濟學》在1940 年出版。直到如今,仍為土地經濟學的經典名著。
土地思想影響深遠
雖然土地經濟學的正式形成為時並不久遠,但是其理論基礎的奠定,仍然可以溯及古典經濟學家的貢獻。十八世紀末,亞瑟楊(Arthur Young)的著作,確立了耕者有其田是最好的農地制度。亞當斯密(Adam Smith)、李嘉圖(David Ricardo)及其他學者,奠定了我們現在的地租學說。
馬爾薩斯讓我們瞭解到,人口問題在討論土地資源問題中的重要性。國父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權思想,則受彌爾(John S. Mill)的土地國有理論影響。
屠能(Johann Heinrich von
Thünen)1826年的《孤立國》(The Isolated State)奠定了區位理論與競租模型。馬克思(Karl Marx)的絕對地租理論,成為社會主義國家土地學術的思想主軸。亨利喬治(Henry George)在 1870 年代提出了他獨特的土地單一稅理論。對平均地權思想也有影響。
國土規劃是顯學
從 19 世紀末到 20 世紀初期,美國的老羅斯福總統,與其森林部長開始倡導資源保育運動(conservation movement),使公有土地的保育管理,進入土地經濟學研究的領域。李奧波(Aldo Leopold)在1920 年代,倡導土地倫理觀念與自然資源保育理念,成為現代廣為重視的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運動的先驅思想家。對土地資源以及環境保護的認識,已經不再限於傳統的土地經濟學範疇了。景觀規劃大師馬哈(Ian McHarg)的土地使用分區模式,使我們學到國土規劃的功能分區。
由於最近數十年來,人們對人類生存的環境生態系統的破壞,以及能源消耗日益增加的關心。學者也將資源經濟學與環境經濟學與土地經濟學的研究融於一爐,甚至也將生態學與經濟學的研究結合,形成生態經濟學(Ecological Economics)。時至1970 年代,這方面的研究已經普及於美國及其他國家的大學教育。
一個嶄新的領域,則是研究如何善用地球的土地與自然資源,並且保護生活環境以達到人類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境界。
土地政策非只投資
在臺灣,有關土地問題的研究,或許開始於1950年代的土地改革。不過,改革的主軸多在地權的再分配。至於如何規劃、管理、使用,使地盡其利,則著墨不多。特別是各校有關「地政」的科系,當年主要在培訓土地行政所需要的基層公務員。
近數十年來,房地產業景氣大好,教學與研究方向多往投資理財方面傾斜,對國家土地政策、法規、施政的研究與針貶,並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