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立法院最近審查《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主要是希望延長二到四年後再上路。因為只有十四個地方政府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說草案到內政部審議。
另據網路傳說,有些「非都市土地」的國土保育地區和農業發展地區,如果受到國土法的約束,將會影響農民的權益等因素,他們也希望延後實施。其實,延後實施或不延後實施,並不那麼重要。圖說的完成,只是問題與挑戰的開始。
國土計畫的誕生與成長
我國的國土計畫大約開始於民國六十年代。彼時的主事機關為經建會,《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於八十六年底定稿。《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法》也送立法院審議。但是,卻在立法院躺了二十餘年,直到2016年才完成立法公告實施。
由於時間的延宕,各種合法與不合法的土地使用,甚至濫用,早已定型。時至今日,只能說「亡羊補牢,尤未為晚」,來自我安慰了。
當時的主事機關是經建會。而經建會是一個主導國家經濟建設的機關,為了經濟建設、經濟發展,土地的使用規劃工作,很自然地會傾向「開發」而忽略了土地與自然資源的保育,以及環境的保護。說得更直白一點,在我國的土地資源使用思想裡面,根本自古就沒有「保育和永續的觀念」。
孟子是保育與永續思想的先哲
春秋時代,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爭利而國危矣。」
接下來孟子有這樣一段話:「 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穀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
可見具有「保育和永續」概念的,自古至今只有孟子一人。可惜他的思想並沒有傳承下來。所以我們只是一個有「土斯有財,上下交爭利」的國家與社會。
國土計畫到底誰來負責?
我在網路上看了中央與地方政府所製作的國土計畫圖說懶人包,堪稱精美。不過由於真正的管制標準難以制定,制定了也難以執行。所以十九種用地的管制條件,無法採用「規劃許可制」,而繼續延用現行的制度,承認現行的使用。所以我們的國土規劃,可能只能作到書面的四大功能分區了。
還有,地方政府國土計畫圖說的製作是地政單位,而國土功能分區又是國土署在倡導。難以讓人瞭解的是主管的機關到底是誰?兩者的關係又是如何?再者,國土署的功能又如何發揮?因為僅在中央階層,土地資源的管理分散於內政、經濟、財政等各部會,以國土署的位階,將如何協調整合?
國土署必須脫掉營建署的氣味,或者由地政司脫掉地政的氣味,升格為國土資源部,或許才能統籌整體的國土規劃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