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立法保障行人路權 改善道路工程

呂翔禾 2023/03/23 16:46 點閱 7021 次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23日舉行公聽會,邀請官員與專家學者討論如何改善「行人安全」。(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23日舉行公聽會,邀請官員與專家學者討論如何改善「行人安全」。(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立法保障『行人路權』,並要統一道路設計規範,才能真正保護行人安全!」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陳威丞23日於公聽會呼籲,道路工程應先改善。公民幫推協會理事長鍾慧諭建議,短期先將行人路權入法,長期需要設立「國家級道路設計規範」;粉專「通勤者之歌」則呼籲駕照要有定期更換制度。

建立安全步行環境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23日舉行「改善行人交通安全」公聽會,邀請官員與專家學者、民間團體發表意見。陽交大運輸與物流管理系教授邱裕鈞表示,台灣行人非常弱勢,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佔85%,公共運輸是解方,但能夠抵達公共運輸的行人道更是關鍵,政府需要將步行環境建立出來。

他建議設立「道路交通安全審核機制」與「人行道評估系統」,設定出公版後可因地制宜,還有改變安全觀念,與居民多溝通。羅致政則說,人行道移除變電箱會牽涉周圍電線桿與旁邊住民權益,還有移除路邊停車格也是,政府要更積極溝通,才能讓行人有更安全行走環境。

道路設計規範入法

公民幫推協會理事長鍾慧諭建議,短期需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障行人路權為基本權利,並縮減車道寬度,普設標線行人行道,路邊汽、機車停車要全面計時收費;長期來說要制定「國家級道路設計規範」,相關道路設計的規定不能只有行政指導,需要納入法律,道路設計也要增加氣候變遷、生態等元素。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陳威丞直言,過去都要求警政署執法以改善交通,但輿論普遍忽略道路設計的重要性,希望營建署能整合行人與車輛的使用需求,改善道路設計。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直言,台灣右轉車、路口直行車不讓行人,除了觀念外,還有設計與停車等問題,需要一同考慮改善。

停讓行人是義務

粉專「通勤者之歌」透過影片直言,汽、機車停讓行人應該要是「義務」,據統計,台灣交通意外有70%是駕駛要負主要責任,為何台灣交通安全教育卻反過來教育行人?另外,許多國家都有規範汽車隔熱紙規範,但台灣沒有,恐導致難取締汽車駕駛使用手機,建議政府限制隔熱紙張貼面積,並使用儀器檢測。

「通勤者之歌」也提到,英國最新的《公路法》明定行人是道路上權利最大者,台灣對於行人規範保障太少,行人享受最少路權,卻要負擔最大義務,呼籲將行人權入法,駕照也要有定期更換的制度。粉專「標線改造台灣路」建議政府仿效日本的「道路構造令」。

隔熱紙需有規範

針對道路問題,營建署官員回應說,以宜蘭為例,寬度12公尺以下的道路佔比70%,如果法定保障人行道1.2公尺,加上公設1公尺,宜蘭多數道路就只剩下3公尺的寬度,但很多民眾有停車需求下,縣市政府就不會收費或劃停車格,未來會鼓勵縣市政府劃設。羅致政則呼籲交通部儘快對隔熱紙立法規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