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公督盟、台灣法學會等16個團體1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重啟「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system/assets/images/000/075/872/big/%E5%9C%96%E8%AA%AA%EF%BC%9A%E4%BA%BA%E6%AC%8A%E5%85%AC%E7%B4%84%E6%96%BD%E8%A1%8C%E7%9B%A3%E7%9D%A3%E8%81%AF%E7%9B%9F%E3%80%81%E5%85%AC%E7%9D%A3%E7%9B%9F%E3%80%81%E5%8F%B0%E7%81%A3%E6%B3%95%E5%AD%B8%E6%9C%83%E7%AD%8916%E5%80%8B%E5%9C%98%E9%AB%9416%E6%97%A5%E5%85%B1%E5%90%8C%E5%8F%AC%E9%96%8B%E8%A8%98%E8%80%85%E6%9C%83%EF%BC%8C%E9%87%8D%E5%95%9F%E3%80%8C%E6%B0%91%E9%96%93%E7%9B%A3%E7%9D%A3%E5%8F%B8%E6%B3%95%E9%99%A2%E5%A4%A7%E6%B3%95%E5%AE%98%E4%BA%BA%E9%81%B8%E8%81%AF%E7%9B%9F%E3%80%8D%E3%80%82%EF%BC%88Photo_by_%E7%B0%A1%E5%98%89%E4%BD%91%EF%BC%8F%E5%8F%B0%E7%81%A3%E9%86%92%E5%A0%B1%EF%BC%89.jpg?1678934722)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針對執政黨掌全部大法官提名權,憲政恐遭政黨綁票。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16日建議總統提名大法官時,應公布提名名單與理由。婦女新知法律部主任戴靖芸表示,大法官人選也應符合性別平權的觀念,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
4名大法官任期將於9月屆滿,總統府已啟動提名作業,因為先前大法官任期被打亂,導致現在15名大法官都將由總統蔡英文提名。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公督盟、台灣法學會等16個團體1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重啟「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監督此次大法官的總統提名權與立法院同意權。
公布提名理由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同時也是本次聯盟召集人孫友聯表示,大法官提名權與同意權是我國重要的憲政事項,但至今未能以法律明定內容,為了補足法律的不足,向總統提出五大建言,完善大法官提名的程序。
一、「正式提名前,總統宜先公布被提名人人選及理由,並向公民徵詢意見」,過去曾發生總統公布大法官提名人選後,因社會出現不同意見,導致該大法官主動請辭。聯盟呼籲,總統於正式提名前,應先公布名單與理由,與社會討論取得共識。
二、「以良好操守、專業學識與進步人權理念,作為主要依據」,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大法官原是解決社會充滿爭議的事件,無奈現在社會對大法官信任度不足,除了本聯盟會對每一位被提名的大法官進行評鑑之外,擁有任命權的立法院也應強化監督力度,選出適任的大法官。
性別比例三分之一
三、「大法官組成應重視多元性與性別比例」,戴靖芸表示,如果台灣要往性別平權邁進,大法官人選也應該努力符合「任一性別不低於三分之一」的國際標準,並檢視大法官人選的性別平等意識。
四、「提名時,應審酌被提名人接受公眾監督的意願」,過去民間團體試圖以問卷的方式來得知大法官提名人的人權意識、對各憲政議題的態度,但卻遭到拒絕,也使得立法院難以發揮監督的責任,建議總統提名前,應詢問被提名人接受公眾監督的意願,並作為適任性的參考。
五、「保留立法院充裕的審議期,以完善同意權的行使」,孫友聯指出,立法院擁有大法官的同意權,但常常出現政黨以黨紀綁架,強行通過大法官人選的狀況。他呼籲,總統至少保留2個月充裕審議期,提供立法院充足的調查時間並排定審查時程,更應避免用黨紀綁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