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章文綜合報導】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因公務車私用爭議請辭獲准,北檢稱已分案調查。對此,國民黨表示李俊俋上一個「分案調查」的貪瀆案距今26個月,與類似案情的高虹安案偵辦速度大不相同,如何偵辦,將可看出法院是否辦藍不辦綠?
不是辭職就沒事
監院副院長李鴻鈞3日曾指出,因司法啟動調查,所以院內只能先暫停調查。有學者直呼明明有「刑懲併行原則」,李俊俋違反行政法的部分應先行調查後提出彈劾;公務員懲戒法對已離職公務員在任之行為也適用,李俊俋不能辭職就沒事了。
至於李鴻鈞說事件之初就對李俊俋做行政調查,但現在因有人提告而進入司法程序,目前監察院只能暫停調查,北檢也已到過監院。對此,考試院保訓會前委員、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兼任副教授桂宏誠批李鴻鈞「亂扯一通」,李俊俋已違反行政法,雖未必構成犯罪,但違反行政法的部分應先進行調查後提出彈劾。
同案偵辦緩急有別
另,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遭北檢起訴,其時任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曾自證記帳方式與李俊俋擔任立委時相同,李俊俋、黃惠玟因而遭告發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檢方2023年八月分案至今卻無下文。
國政基金會副執行長凌濤指出,吹哨者向北檢檢舉李俊俋涉及立委助理費回捐公積金,北檢稱已分案,至今已屆26個月,期間僅傳喚黃惠玟到庭說明,無聲無息;但同一個案件,高虹安遭大幅度調查、綠媒批鬥、重判,至今已停職十個多月,司法檢調有公平嗎?
凌濤質疑,助理費回捐公積金制度的源頭是李俊俋,若高虹安真的違法,為何李俊俋可以沒事?同理,若李俊俋可以無事,為何高虹安會被一審依詐領公有財物等罪,重判七年四月徒刑?
北檢:李以他字案偵查中
北檢回應表示,李俊俋被控濫用公務車接送愛犬寵物美容,已分他字案函調公務車派車紀錄,不排除傳喚相關人到案;至於李俊俋與黃惠玟被控設立公積金制度遭告發涉犯貪汙罪,北檢分他字案列兩人為被告,去年曾傳喚黃惠玟後請回,此案目前仍以他字案偵查之中。
針對民代上周告發李俊俋涉侵占、背信、貪汙等罪。北檢署收受告發,已依程序分案辦理,將李俊俋列為「他字案」被告,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偵辦;監委林郁容遭告發以公務車接送親友,同樣分他字案偵辦。檢察官3日已向監察院函調相關監察院派車紀錄,追查公務車使用是否涉及不法。
總統府網站3日公布總統令,指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已准辭職,應予免職。此令6月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