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媒體分潤機制 唐鳳:不排除立法

簡嘉佑 2022/10/26 18:05 點閱 17878 次
針對媒體與平台建立分潤機制,數位發展部長唐鳳26日強調,「雙方都有高度的對話意願」。(中央社)
針對媒體與平台建立分潤機制,數位發展部長唐鳳26日強調,「雙方都有高度的對話意願」。(中央社)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針對媒體與網路平台建立分潤機制,數位發展部長唐鳳26日於AI DAY成果發表會接受媒體聯訪時強調,民主社會有賴於強韌的新聞產業,除了加速雙方對話之外,也不排除立專法的可能性。目前有國家以「強制議價」與「建立基金」的模式處理媒體分潤,仍在集思廣益中。

澳洲去年推出世界首創的「新聞媒體議價法」,立法正式要求谷歌和臉書等平台在轉載新聞,需要支付費用,也引發台灣熱議媒體分潤的議題。過去就有民間團體積極指出,科技巨頭遲遲不願與媒體業討論分潤,呼籲政府應積極介入,建立合理的分潤機制。

民主深化有賴媒體

政府媒體議價跨部會會議25日傍晚舉行,官員表示,此次主要是相關部會交換進度,未實際討論後續是否要立專法,規劃1個月內再召開對話平台,讓產業利害參與討論。

對此,唐鳳26日表示,此次會議主要是了解新聞業遭遇到的困境,像是新聞業過去10年可能裁員約2成、廣告收入減半等狀況,如果繼續下去,虧損的狀況恐怕再加劇。她指出,民主社會有賴於強韌的新聞產業,而且大型數位平台在各國也都有碰到類似情況,也陸續達成一些協議。

她指出,為了確保數位平台與新聞業能就分潤議題,找出彼此都能接受的作法,規劃1個月內促成彼此對話。唐鳳透露,「目前雙方都有相當高對話意願」,數位部在準備一些可行方案,不排除立法的可能性。

新聞有價也是公器

唐鳳表示,概念上跨境數位平台並不反對「新聞有價」或者是「新聞是社會公益」概念,重點在於如何建立分潤公平、合理的機制,也需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文化部等,跨部會來共同協調。

至於業者有沒有傾向透過什麼樣的機制來進行後續分潤,唐鳳表示,參考世界各國的狀況後發現,有些國家有強制規定議價制度,有些國家則是透過「著作鄰接權」(保護表演人、錄音物製作人及廣播機構之權利)模式或基金模式來進行。

唐鳳也曾在立法院答詢表示,民間學者草案版本可行性高,後續將匯集部會意見;文化部長李永得及NCC主委陳耀祥表態支持專法來處理媒體分潤的問題,認為「有立法才有談判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