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加熱菸依法不能打網路廣告,但菸商如今趁加熱菸『有條件通過』、尚未上市前鑽漏洞,政府不能不管!」台灣拒菸聯盟、家長團體18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在網路上以「加熱菸」搜尋,就可出現大量專賣網站,但依法菸品不得以電腦網路進行任何形式的促銷或廣告,政府應嚴加取締,後續更不能開放加味加熱菸上市。
網購菸品3天到貨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學生在Google隨便以「加熱菸」搜尋,就能出現約20個專賣網站,還有更多掛羊頭賣新型菸品的網站,各個網站標榜最新加熱菸、口味應有盡有、便利商店3天到貨。但《菸害防制法》第13條明文規定網路不能打廣告與賣菸,怎麼一夕之間因加熱菸全破功?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舉例,一名學生只是在臉書搜尋「電子煙」三個字,沒想到短短一小時內就收到10多名賣家私訊;還有一名網友加入加熱菸LINE購買群組,見到稱號「IQ*S(加熱菸)小幫手」對群組內近500名成員狂推加味加熱菸,相關宣傳顯得相當猖獗,容易讓年輕人誤入歧途。
擴大查緝新興菸品
「加熱菸及其載具(無論有無通過審查)都不能打廣告!」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任何菸品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都不能在網路上販賣、廣告,但新型菸品加熱菸或電子煙,菸商都是採用同樣的行銷伎倆、廣告話術與通路販售吸引年輕人、迅速開拓市場。政府要保護下一代免於菸商的魅惑行銷。
林清麗呼籲政府,必須將「衛生福利部電子煙查緝平臺」改為「衛生福利部新型菸品查緝平臺」同步確實監管,以防止對年輕人最有吸引力的新型菸品違法與擴大入侵。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則指出,政府「有條件」通過加味的加熱菸是錯誤行為,有危害物質應該從嚴管理,呼籲以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