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當政府拒絕守法,民主將何以為繼?

醒報編輯部 2025/12/15 17:13 點閱 465 次
當政府拒絕守法
當政府拒絕守法

這幾天政壇因行政院宣示「不副署、不公布」《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而陷入憲政風暴。從總統府的「便當會」到行政院的公開發言,民進黨政府以「違憲不能執行」為由拒絕依法公布,整個社會掀起激烈辯論。街頭抗議的呼聲再起,驚訝於這個曾被視為亞洲民主典範的島嶼,竟會出現行政權公然挑戰立法權的局面。

權力應受制約

此事的核心不在於《財劃法》內容是否完美,而在於政府是否仍願意「依法行政」。如果一個政府可以自行決定哪些法律要執行、哪些不要,那麼「法律」不再是全民共守的規範,而變成統治者手中的工具。

民主應該是一切權力都應受到制約,否則自由將化為虛無。台灣今日面對的,正是這個自由能否繼續存在的考驗。

民進黨政府的主張是行政院有責任避免違憲法律生效,此說表面上冠冕堂皇,實際上卻是顛倒憲政秩序。依中華民國憲法體制,法律一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覆議程序完結後,行政部門無權再加以阻撓。
若真認為違憲,應由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而非行政院片面宣判。行政權若自認有權否決立法權的決議,那麼「三權分立」就形同虛設。今天可以拒絕《財劃法》,明天也能拒絕《預算法》或《國防法》,政府的權力界線將不復存在。

不副署非對抗手段

在民主制度裡,「副署」的意義原是讓行政院長與總統共同負責,而非作為抗衡立法院的武器。這項制度設計是為防止總統濫權,而不是讓行政部門否定立法機關的權威。如今政府竟以「不副署」作為政治對抗的手段,等於賦予行政權一種「口袋否決權」,讓總統和閣揆能任意凍結法律。這不只是違憲,更是對民主精神的侮辱。

台灣社會曾以法治自豪,因為不論政黨輪替、意識形態分歧,都有一條底線不可踰越:政府必須守法。當年陳水扁政府試圖凍結核四預算,被大法官明確宣示違憲;如今的行政院若公然不執行國會通過的法律,不僅重蹈覆轍,更跨越了法治的紅線。從違憲到「毀憲」,這不再只是學理爭論,而是國家體制的破壞。

國家體制的破壞

更令人不安的是,這場憲政危機背後,藏著政治算計的影子。賴清德總統與卓榮泰院長都深知「雙少數政府」的尷尬處境,無法掌握國會多數,便選擇用「不執行」作為政治防禦。這種手法或許能暫時穩住綠營支持者,但長遠看,卻是在蠶食民主根基。歷史上,許多民主國家走向威權的第一步,往往是行政權以「救國」「防亂」之名來破壞制度。

這次爭議也暴露了另一個危險信號,社會的法治共識正在瓦解。支持者將「不副署」合理化,反對者則呼籲「上街頭」對抗。政治鬥爭取代了制度辯論,民意撕裂到連憲法條文都被當作政治口號。

極權悄然降臨

「當真理成為意見的附庸,極權就悄然降臨。」台灣如果容許政黨以「政治信仰」取代「法理規範」,那麼這場爭議不只是行政與立法的對撞,而是民主文化的自我侵蝕。

這場風暴不僅關乎憲法條文,更關乎政治倫理。十年前,賴清德在台南市長任內長達兩百多天拒進議會,當時被監察院認定違法,理由是「架空地方立法權」。今天,他以同樣的態度對待國會,彷彿重演舊戲。唯我獨尊的性格若未克制,終將使整個政治體系陷入對抗與報復的循環。

未來無論哪一黨執政,都可能依樣畫葫蘆,以「違憲」為名不執行國會決議。那時台灣將陷入「每屆政府都有自己的憲法」的荒謬局面。

制度無法約束領袖

一個健康的民主,並不建立在誰掌握權力,而是權力是否願意被限制。當行政權可以決定法律的生死,立法權便成了裝飾。民主社會的強大,不在於領袖的意志,而在於制度能約束領袖的權力。失去這一點,任何政黨都可能成為人民的統治者,而非公僕。

政府不是憲法的主人,而是憲法的僕人。當一個政府拒絕守法,人民便有責任捍衛那份「屬於自己的主權」。民主的可貴,不在於權力的分配,而在於政府是否仍願意守護那條最簡單的原則:「依法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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