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面面觀系列3之2》歷經7次修憲 政府體制各說各話

呂翔禾 2022/02/10 09:07 點閱 5623 次
我國歷經7次修憲,各黨的政治人物對於我國憲政體制的運作長期以來都有不同意見。圖為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網路圖片)
我國歷經7次修憲,各黨的政治人物對於我國憲政體制的運作長期以來都有不同意見。圖為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網路圖片)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我國自1991年以來歷經7次修憲,包括總統直選、行政院長任命、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等重大決議,影響我國的政府運作。前行政院長江宜樺認為我國屬於總統權力過大的「超級總統制」,運作困難且憲政危機不小;但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則認為,這套制度是最好的雙首長制。

7次修憲

我國自1991年以來歷經7次修憲,做出的重要修正包括改選萬年國代、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1次)、總統任期固定、地方自治法制化(第2次)、總統直選(第3次)、取消立院閣揆同意權、國會被動解散、凍省(第4次),而第5次修憲因為擴大國代權力遭司法院宣告無效。

進入2000年後則有兩次修憲,包括單一國會(第6次)與立委席次減半、降低修憲門檻、正副總統彈劾(第7次)等重大變動,讓台灣的憲政體制一路走到今天。

內閣制課責明確

在2017年舉行的「總統直選與民主台灣」研討會中,前總統陳水扁曾指出,台灣經過 6 次總統大選引發台灣內部的分裂與動亂,更暴露台灣總統有權無責的傾向,台灣的制度並非如美國「總統制」也不似英國「內閣制」、非常尷尬。他指出,「現行憲法的閣揆雖為最高行政首長,實際上卻只是民選總統的行政幕僚長或執行長。」

陳水扁說,民主政治是政黨政治、責任政治,但目前總統有權卻不必向國會負責。他認為,「內閣制的憲政體制或許是比較好的制度,由國會多數黨組閣,黨魁就是閣揆,權責相符。」與他持相同看法的不在少數。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亦指出,台灣的憲政體制屬於總統權力過大的「超級總統制」,運作困難且憲政危機不小。他提醒,若要修憲改為內閣制,又保留總統直選,將會是憲政災難;如果民眾在意總統直選,乾脆改為總統制;如果民眾認為內閣制比較好,放棄總統直選改成內閣制他也贊成,「但一定要想清楚怎麼走。」

不過,前民進黨主席許信良身為第4次修憲的重要參與者,他認為,台灣現有的制度就像法國的雙首長制,民眾直選總統領導國家、總統任命內閣但不直接干涉,是最好的制度安排。

他也舉陳水扁時期的國會為例,雖然國民黨加上親民黨的泛藍聯盟執政佔多數,但卻不敢輕易倒閣,讓陳水扁可以恣意任命民進黨籍的行政院長,這反而代表國民黨在立法院沒有「實質多數」,因為泛藍不敢以倒閣向陳水扁施壓。許信良也擔心,如果黑金盛行的國會掌握閣揆同意權,將會出現「黑道治國」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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