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的歲月〉第一代電視兒童的回憶(之二)家庭輕喜劇節目

朱全斌 2021/09/29 14:54 點閱 1776 次

民國50年代,美國協助台灣多項經濟計畫,並以低廉的價格提供文化商品,對剛剛開播卻缺乏資金來製作節目的台灣電視台來說,有如雪中送炭,因此來自美國的電視影集就形成了三、四年級生的集體記憶。

相較於台灣的落後,美國當時正是經濟起飛的繁榮盛世,因此透過這些影集所呈現的美國現代化生活就成為台灣觀眾嚮往與追求的典範。

家庭喜劇深入人心

在上一篇我回憶了諜報與戰爭類型的節目,但是就價值觀的導入而言,處境喜劇應該更深入人心。

這類影集中,最受歡迎的有《小英雄》(Leave It to Beaver)、《妙爸爸》(Father Knows Best)、《我愛露西》(I Love Lucy)、《神仙家庭》(Bewitched)、《歡樂家庭》(Brady Bunch)…等,在這些以家庭作為背景的戲劇中,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共通點。

英雄總是由父親擔當

首先,他們都是以美國郊區核心家庭為主,家庭的分工是男主外女主內,而且都是中產階級,男主人有穩定的工作,多是受僱而非創業者,這樣的人設正符合了當時美國主流社會的樣貌,而這些人也是主要的電視觀眾。

在家庭結構方面,多半都是有兩個甚至更多的小孩,母親都是家庭主婦,家中大事都由男人決定。像《妙爸爸》的劇名,就可直譯為「爸爸無所不知」。

這樣的男性沙文主義並不限於家庭類型,也同樣出現在其他類型戲劇的家庭單位中,例如當時也頗受歡迎的西部類型《牧野風雲》(Bonanza)、《篷車英雄傳》(Wagon Train)等,裡面的英雄總是由父親角色代表。

巧妙安排女性角色

《我愛露西》跟《神仙家庭》是其中比較有趣的兩個變型,前者設定的背景是在紐約,而露西的丈夫里奇的職業是樂隊指揮兼主唱,他們沒有孩子,露西也不是一個稱職的家庭主婦。因為她不安於室,渴望成名,想跟先生一樣進入娛樂圈,卻總是造成災難,這是笑料的來源,但也等於是嘲弄了那些不肯好好做家庭主婦,想要完成自我的女性。

《神仙家庭》是少數將妻子描繪得比先生聰明機智的影集,所以女主角薩曼莎有許多的崇拜者。但是她不是普通女性,而是一位來自仙界的女巫,具有魔法,只要扭動鼻子,總能幫她那位性格倔將自以為是的先生化險為夷。但她是來幫助丈夫的,對於出去工作沒有興趣,所以男性也不會感到威脅,這是很巧妙的設計,不會牴觸到當時社會的性別權力結構。

當時是大媒體時代,這些戲劇不可諱言也對當時台灣觀眾的性別角色認同有所影響,這應該是現今這個多元社會中的年輕世代所無法想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