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也禁面交 但服務遠遜北捷

陳玨明 2017/09/14 18:56 點閱 16721 次
香港人近年討厭港鐵,除因為車廂因太多乘客造成擠逼,班次也常因故障而延誤,但車費卻每年調高,還利用法例禁止大量乘客的行為,曾有市民便到港鐵站內大堂示威,抗議港鐵禁止攜帶大型樂器及縱容水貨客。(photo by  Wing1990hk/CC BY 3.0)
香港人近年討厭港鐵,除因為車廂因太多乘客造成擠逼,班次也常因故障而延誤,但車費卻每年調高,還利用法例禁止大量乘客的行為,曾有市民便到港鐵站內大堂示威,抗議港鐵禁止攜帶大型樂器及縱容水貨客。(photo by Wing1990hk/CC BY 3.0)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台北有甜點店店長因在捷運站內組織「面交」,被捷運站務員勸阻離開引發店長怒嗆事件,本報特別撰文〈捷運面交 不妨建設性一點〉做檢討與建議。其實香港的港鐵附屬法例中也有類似條文,若歸納遊台港人士搭乘北捷的經驗,大抵能得出北捷優於港鐵的結論。

港鐵條例是惡法?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30條,除非獲港鐵書面特准,否則任何人士不能在鐵路處所出售、為出售而展示或要約出售貨品或服務,最高判罰款港幣5000元(約2萬元新台幣)及監禁6個月。而根據《附例》第25條,任何人士不得在列車或在鐵路處所任何部分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最高可判罰款5000港元。

事實上,如此的港鐵附例還被部分港人視為惡法,因為對多種行為都有罰則,因此被批評「港鐵權力無限大」,隨便舉例,根據港鐵附例,其實未獲授權在港鐵範圍拍攝及錄影是違法的,可被罰款港幣5000元;另外,類似的大大小小「罪行」多達40多條,當中包括「將腳放在座位上」、「飲食」、「不排隊」等,稍一不慎便可墮入法網。

入閘飲水也遭罰

再翻查紀錄,在2014、15年間,便曾有乘客在入閘後飲用清水,結果也被港鐵職員警告,並即場收到「擬檢控通知書」。惟港鐵卻似乎有非劃一準則,因為港鐵同時容許多間食肆在入閘範圍內售賣食物和飲料,變相為乘客製造違法陷阱。

至於在港鐵沿線交收物件,就可能會觸犯販賣、滋擾乘客、不遵從告示等「罪行」,而其實沒有金錢交易的交收也被禁止,曾有書店店主在港鐵站接收市民贈書時,亦遭職員阻撓,而如果不遵從職員指引,便又會觸犯另一法例。

一鐵兩制

至於攜帶大型行李或物品,執法準則就存在「一鐵兩制」,例如乘客乘坐機場快綫,行李數量及尺寸未受限制,惟當乘客在青衣站、九龍站、香港站出閘並轉乘市區其他路線,則只可攜帶一件尺寸總和不超過170厘米、任何一面的長度不超過130厘米、重量不超過23公斤的行李。機場快綫和市區線之間行李尺寸規定的差異,顯示出港鐵附例以及指示含糊不清且存在灰色地帶。

資料顯示,北捷單日最高客量是約300萬人次,而港鐵是逾470萬人次,再比較港鐵及北捷設施,後者站內有空間,地點安全、便利、公開,還有冷氣及廁所等,但前者卻只有人來人往,在站內等候更非樂事,入閘前的廁所設施也幾乎全港欠奉,難怪港人拒愛,實是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