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愛其羊,我愛其禮?─祭拜焚香的省思(許又方)

許又方 / 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 2017/03/06 13:53 點閱 1485 次
多數人認為,隨著香煙往空中飄,人的祝禱祈願便能傳遞到神明或祖宗跟前,因此燒香是非常關鍵的儀程,不能任意簡化或取消,卻未思空氣汙染等環保問題。(photo by 網路截圖)
多數人認為,隨著香煙往空中飄,人的祝禱祈願便能傳遞到神明或祖宗跟前,因此燒香是非常關鍵的儀程,不能任意簡化或取消,卻未思空氣汙染等環保問題。(photo by 網路截圖)

由於pm2.5空污愈來愈嚴重,台灣若干知名廟宇決定取消焚香燒紙錢的習俗,台南市政府也規定宮廟出巡時禁燃鞭炮,並且進一步推出由麵包製成的金紙及香燭,希望取代傳統的拜拜習慣。但多數廟宇及民眾卻持異見,認為「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不拿香拜有違禮俗,實在奇怪。

焚香祭禱在華夏文化圈由來已久,編成於漢代的典籍《禮記》中即有「燔柴於泰壇,祭天也」的紀錄,一般相信這是後來焚燒沉香祭神的濫觴。宗教人士認為,香煙會隨空氣上飄,人的祝禱祈願也會隨著煙傳遞到神明或祖宗跟前,因此燒香是非常關鍵的儀程,不能任意簡化或取消。

這種觀念既然在華人文化中已傳承超過二千年,要在短時間內變革,著實不易。至於與燒香習俗共構成一套儀式的放鞭炮、焚紙錢等行為,也都可上推到中國東漢時期,當然也不是三言兩語可以禁止的。

禮俗可因時而易

然而,既然是「禮俗」,即表示其具有「約定俗成」的性質,只要觀念、習慣變了,並非沒有調整的可能。比如傳統婚禮,古人有所謂「六期六請」的程序,缺一不可,而且根本不容許私訂終身;但到了現代呢?小倆口相偕到法院公證即可成婚,什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妝一牛車」等,幾乎已成迂腐過時的陳腔濫調了。

即便是宗教聖諭,也未必是永恆不變的真理,這點不管在東西方都如此。例如,早期的基督徒對「洗澡」抱著極為保留的態度,他們普遍認為身體的汙垢是神聖的(名為「聖垢」),這種行為被稱為「禁浴」(Alousia)。直到十字軍東征,受到回教徒喜愛沐浴的習慣影響,西方基督教徒才開始接受洗澡這回事。如今,試問哪個基督徒還堅持「聖垢」的教諭?

在台灣,過去因為受教育者寡,所以對知識抱著相當崇敬的態度,因此民間普遍奉祀發明文字的「蒼頡公」。而用來傳授知識的文字也就被視為十分神聖的建置,任何寫有文字的東西,都不可隨意亂丟,廢棄的字紙必須謹慎收集後,送到「惜字亭」(或稱「敬字亭」)中焚燒,並擇吉日舉行盛大儀式將灰燼恭送入海。

但隨著時代進步、知識普及,印刷的字紙隨處可見,如果再要如往昔般以崇祀宗教的習俗處理這些廢棄字紙,不僅欠缺效率,且必然會造成河川、海洋嚴重的污染,以致台灣今天各地的「惜字亭」均已廢置不用,不明就裏的民眾還以為它們是廟宇停用的金紙爐。

從「減量」開始推行

依此看來,若說拜拜焚香燒紙錢的儀式絕對不能變倒也未必,只要大家願意調整觀念,慢慢的只是徒手膜拜也會被信徒接受。像知名的台北行天宮停止燒香後,信眾並未減少,相信也沒有人認為不拿香拜,神明就不再庇佑他們。當然,這種調整不可能一蹴即成,但政府卻必須帶頭做起。

筆者建議主事者可以先從「減量」開始,比如說縮短香的長度(日本的香就比台灣一般廟宇使用的短上許多)、減少香的枝數(例如三枝減為一枝),紙錢、鞭炮也比照辦理。這麼做在目前看來是較為兩全其美的方法,既維持傳統習慣,也減少過度焚香所造成的空氣污染,端看政府願不願意大力推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