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關注「投資倫理」的議題時,有兩個概念可以談,一是「投資者社會責任」,二是「公司治理行動主義」。
在間接金融的時代,儲蓄大眾放錢在銀行,由銀行家憑其精明操作借款,進而得以賺取存放利息差額回饋儲蓄者,儲蓄者並沒有投資抉擇倫理問題。然而1920年代前,西方經濟經歷持續30年的金本位時代,帶來國際貿易繁榮和發展,巨大資本宣告了「直接金融」時代的來到。
儲蓄者、投資人因購買公司票券或股票而和企業產生直接的聯繫,而產生以往未觸及的倫理問題:一個正直的工作者是否應進入波動且投機的市場內去賺取差額?此時首次出現教會道德機構的勸勉,當時教會機構對這些新興的富有者的主張是,籲請當時投資人以負表列,舉如凡賭博性、菸草類、酒精製造業均不主張投資,有名的先鋒基金Pioneer Fund便是。
【倫理基金興起】
1970年代宗教界投資代表成立教會界之公司責任中心(Interfaith Center for Corp. Responsibility),開始以股東提案方式落實和平及社會正義,如南非種族隔離政策、社區發展方案、全球金融、環境、平等、國際、健康、軍備等議題。1971年第一個教會支持的議案,由英國國教主教出席通用汽車公司股東大會時親自提出。同年美國成立全球首支道德投資共同基金-佩克斯世界平衡基金Pax World Fund,這支基金提供投資人把錢投資在跟越南無關的企業。
1980年代末期,倫理基金大量出現,美、加、英國新出來基金有一半聲稱有做過倫理過濾,一方面規避那些會傷害勞資關係或自然環境之企業。更積極尋求投資在公司會帶來正面生活品質,另一方面判斷企業社會責任和環境責任的主流標準也更加精緻。當前成功的網上監督如SRI,係賴巨大網路義工監督,並評價其倫理表現(Ethic Performance) 和財務表現(Financial Performance),且將評價結果予以公佈。
【選擇投資標的有深意】
具有社會責任的投資者,係在傳統財務考量之外,將社會和環境判準納入投資決策之因素。從教會的倫理反省嗣後與許多生態運動結合發展出生態基金或綠色基金,監督企業的環境責任,是許多投資人運動的深化。他們相信有助於鼓勵產生更多企業責任,並能幫助辨識長期優良的投資對象公司,蓋因賦有遠見的決策團隊,較能符合社會、環境的未來需求。即在為投資人尋求利得的同時,社會責任投資人增加了利用他們投資標的來改善他人生活品質的機會。
例如加拿大倫理基金剛出來時,僅匯聚了700萬加幣,但至1996年時已達20億加幣。時至今日,加拿大樂觀估計倫理投資人所佔整體投資人的百分比將達到20%,可以有信心在本地發展倫理基金和相關行動。
【公司治理行動】
至於股東關注公司治理的行動主義,肇因於1929年美國股市大崩潰,投資人咸認當時上市公司缺乏透明化,企業寡頭的黑盒子決策左右企業資源的分配,甚至變相掏空、中飽私囊。如此,不啻損及眾多小股東權益,甚至連勞工權益亦遭危及。因而催生了股東權利的意識,成為後來勢頭日甚的「股東行動主義」。
在1980年代中後期,開始注意公司治理的問題,在於從投資者立場加速了投資人對「公司治理」的要求。蓋上市企業管理階層面對的對象包括:消費者、社區、員工、供應商、股東、政府等。
消費者有產品責任問題、社區有環境衝擊和社區營造問題、員工有勞資關係、供應商間有上下游誠信關係、對股東有透明化回報和利益輸送問題、對政府有納稅和腐敗勾結問題,此皆專業經理人的日常倫理抉擇課題-有利於消費者的措施決策,不一定有利股東,忠誠度和衝突的困境如何協調?公司治理已從單一股東Stockholder層面擴及到利益共生體Stakeholder的各層面。
基於社會大量退休金和基金的出現,投資人行動主義便可透過基金影響投資決策,特別在針對以上所提到的企業與週遭利益共生體的關係予以監督:消費者(產品責任)、社區(環境衝擊、社區營造)、供應商(長期合約)、勞工(勞資關係)、股東(報酬回報、利益輸送)政府(納稅或腐敗勾結)。
【教會投資產生影響力】
至於投資人對於不倫理的公司有何處置方式?富蘭克林基金的倫理基金(Ethic Fund)有以下方式︰一、函表意見,二、要求公司對談,三、股東大會提案,四、撤資杯葛。
西方教會在1970年代,採用和CEO們對談、透過將教會立場政策宣示、支持股東提案、尋求其他機構投資人支持、普遍進行投資人教育、支持杯葛、撤資等屢見不鮮,靈活運用。例如政策宣示一節,教會派代表團至世界衛生組織在辯論嬰兒奶粉產業案例中發言,亦就此議題到聯合國中作證。在影響機構投資人於股東會提案一事,教會產生觸媒作用。
此時教會中專業人士,蓋其專業陳述和辯論或持股比重皆足使企業重視,甚而可以影響管理階層人員之異動,而成為管理階層最重要的重要訊息通知對象。
【社會教育契機】
當前全球市場經濟達到極致,各國產業因各種原因邁向民營化、私有化,全球資金導向的資本主義運作空間、跨國運作能力均到達頂點。在全球前一百大經濟單位裡,跨國集團即占了51個,其餘49個才是國家。愈來愈多的基金機構,發現他們有責任對放置在其面前的議案予以認真回應。社會投資人或其集合體的倫理覺醒,可能超越消費者覺醒的年代,而蔚成普世的潮流和重要價值。
然而必須注意的是,儘管透過社會儲蓄隨所得增加及直接金融比率愈來愈高,「投資者行動」絕非依賴所謂小股東的個人加總,而是「法人」才可能有行動的組織條件。在這樣的狀況下,台灣之投資人、官股、投資機構均扮演極關鍵的角色。例如作為公司的大投資人,其分析師自有必要經常要求公司澄清其財務或倫理表現,就函示意見、拜訪對談並籲請改善,否則可訴諸提案、股東大會票決等方式更換董事長、總經理;或將該公司從投資對象名單上撤除。
【倫理與業績正相關】
正面來看,企業的財務表現和倫理表現應呈正相關,即倫理表現好的公司,其財務表現亦佳,對投資人和企業是雙贏。因為企業倫理的共生關係屬多元,投資人無論具備環保、品管、勞資、法律、財務背景者,均可參與持續關懷企業倫理的過程,幫助企業「專業經理人」面對過去難以遇到的抉擇困境,如消費者、社區利益、環保行為和短期股東權益相衝突的解套。
因而企業倫理可以成為跨科系結合的交集,不但社會廣大投資者、學生可藉此領域切磋,並且可培養廣大的不同專業師資。投資人行動主義,和社會責任倫理投資結合發揮無限影響力空間,對於E世代的倫理教育不啻打開了一扇巨大的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