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作音樂、畫圖與作文,以人工智慧來「輔助」已經成了常態。問題是,所謂的輔助,究竟該如何定義才算妥當?
人工智慧缺內涵
創作音樂、畫圖與作文,能夠獲得認可,最重要的當然是作者,必須有自己的中心思想、創意或理念,人工智慧只能扮演提供參考資料或潤飾細節的角色,這是所謂的輔助。
若是作者沒有自己的內涵,全部仰賴人工智慧完成,那當然就不能代表人本身的成就,要藉此取得某些資格或通過某些鑑識,當然是犯了大忌。
犯忌的事似乎愈來普遍,這是有識之士,對於人工智慧可能造成的問題,最感憂心之事。不過,判斷創作是不是人類自己的發想,是靠什麼決定的?
引用與抄襲
現在有許多論文,送審的過程,都會先以人工智慧檢查有否抄襲?與其他論文比較,相同比率過多,就會被判定「抄襲」。不過,所謂的抄襲,有些其實只是引用其他學者的資料,早一點的作者引用了學者資料,晚一點的作者也引用相同資料,內容當然完全一樣,人工智慧必須有能力判斷這些都只是引用,才不會冤枉作者抄襲。
人工智慧如今的另一個用途是,審定某篇論文,是人類自己的作品,還是靠人工智慧完成?恐怖的是,報載有學生的論文,因為寫得太好了,遭人工智慧判斷是人工智慧完成,學生感到很冤枉,因為論文確實是自己寫的,但百口莫辯,只能把論文改成內容與品質差一點,才通過人工智慧的檢視。
也可以覆舟
專業的老師,是不是應該有能力審查,學生的論文是自己還是人工智慧寫的?或者人工智慧真的太厲害了,再怎麼強的專家也比不過人工智慧的判斷?人工智慧不應該幫忙懶惰的人完成工作,人工智慧也的確應該協助人類判斷「作弊」的問題,但人工智慧也可能誤判,反而逼迫勤奮聰明的人,自我降格為拙劣或愚蠢。
這真的是人類無法不面對可能發生的災難。有個人把傳統的門鎖換了,換成聲控,有防盜功能,用了也覺得很方便。有一天他出門,卻得了感冒,聲音變沙啞,回家再怎麼喊,門就是不開,人工智慧可以載舟,也可以覆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