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林打獵之20》「以平等為名」的美國民主

魏國彥 2024/06/11 11:49 點閱 1344 次
美國民主政治的特色就是地方層級的「由下而上」與聯邦與州郡層級的「三權分立」。(網路截圖)
美國民主政治的特色就是地方層級的「由下而上」與聯邦與州郡層級的「三權分立」。(網路截圖)

近日立法院為了「國會改革五法」朝野立委大打出手,委員頭上綁了白布條,宣告「民主已死」。表決輸的一方經常有這種悲壯驚聳的呼喊,爭取同情,也藉此恐嚇選民,中外皆然,不足為怪。

談美國民主之書

面對紛擾,我想對於這耳熟能詳,也身在其中的「民主」做深入的理解,逛進書店,映入眼簾的是書架上厚重的經典──托克維爾(Tocqueville)的「論美國的民主」,上下兩冊,總共有1156頁。這有點太過了,誰有那時間與耐心啃這麼厚重的兩本磚塊書啊?

幸好旁邊有本「輕薄短小」的,是楊照為導讀這經典著作而寫的──「以平等之名:托克維爾與《民主在美國》」,2013年由左岸文化事業出版,全書248頁,是「楊照的七堂公民課」其中一本。對於有心學習卻工作繁忙、時間有限的現代公民而言,讀這本書不失為終南捷徑,能在短時間之內瞭解民主的來源,以及在歐美各國施行的條件與過程。

民主不是個新鮮的概念,早在兩千多年前就在古希臘論述、運作過,但也只限於小城邦。放眼歷史,真的在遼闊國境中大規模實行成功的首推美國。托克維爾的《民主在美國》出版於1834年,成功地解析了為何民主能首度在北美大地運行成功,其核心在於以「以平等為名」。

托克維爾是法國人,出版該書時他年僅29歲,原著以法文書寫。以這樣的年輕歲數就寫成一本後世公認的政治學經典,背後有一段心曲,以及難得的歷史機緣。

作者的心曲

托克維爾1805年出生於一個波旁王朝的貴族家庭,不過貴族家庭的出身對他並沒有好處,反而帶來更多的困頓與煎熬,因為在他出生之前的1789年法國發生大革命,就是要推翻王權與貴族的。

法國大革命之後,以「自由、平等、博愛」號召的初衷美意並沒有為法國帶來民主與安逸,反而是血腥與動亂。革命派別之間的鬥爭傾軋,幾家王室的復辟與下台,輪流帶來更多血腥。

1793 年 11 月 8 日年輕聰慧的羅曼夫人走向協和廣場的斷頭臺,視死如歸,大聲說著:「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正足以說明這中間的辛酸與悲哀。革命之後的巴黎,政權幾度易手,托克維爾的貴族祖先與親戚中已有六、七位成員,只不過是因為身為某人的女婿、外孫女就為斷頭臺上的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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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大革命之後,以「自由、平等、博愛」號召的初衷美意並沒有為法國帶來民主與安逸,反而是血腥與動亂。(維基百科)

那時候教育並不普遍,識字、寫文章還是貴族階級的專利,儘管統治者來來去去,這些貴族後裔仍是政權更迭中不可或缺的事務官骨幹,但也常常成為失勢者的陪葬品。在這種家族血淚與時代迷惘中,托克維爾做為路易腓力王朝的一名文官,面對過去半個世紀法國失敗的政治曲折有太多感觸與深思,更有血淚之痛,身家之憂。1831年他與一位身世相近的好友主動請纓,兩人一起乘船前往美國考察,待了九個月,回到法國後,他的好朋友包蒙特(Beaumont)把他的觀察與不平戲劇化,寫成一本小說《瑪麗,或美國的奴隸制度》出版。與其說是小說,不如說是用一個虛構的故事置入他的社會學觀察,直指美國南方的「黑與白」兩層社會的不公平與歧視。

托克維爾曾任外交部長

托克維爾沈吟較深,思索周密,好整以暇,在歸國四年後(1834年)出版了《以平等為名─民主在美國》上卷,用清晰、客觀、詳盡的文字描述美國政治制度、司法審判與一般現狀,初期只像一卷鉅細靡遺的考察報告。他在1940年出版的下卷則是從文化、社會、經濟與心理等層面剖析美國社會。

托克維爾也積極參與政治,曾經擔任外交部長。1849-50年政爭時,他支持波旁王朝復位,反對拿破崙家族的第二帝國。在1851年大選之後,新當選的拿破崙於1851年12月2日發動政變,下令解散國民議會,托克維爾被控叛國,短暫坐獄,此後他完全退出政壇,退隱鄉間,專心寫作,撰寫《舊制度與大革命》(1856出版),未及完成第二卷便在1859年過世,享壽五十四歲。

他四十六歲時因「新皇帝」解散國會而退出政壇,對比現今臺灣國會內外的紛擾,兩相對照,令人有今夕何夕的浩嘆。不過,讀他年輕時的著作《以平等為名─民主在美國》,會覺得藏諸名山的著作有更大的歷史影響力,照耀千古,放諸四海而受用。

平等主義來自信仰神

根據楊照的分析導讀,托克維爾認為美國民主的重點在於「平等主義」,並將之歸因於美國初期移民清教徒(puritans)的信仰。在新英格蘭登陸的清教徒朝聖者(pilgrims)心中認為,「平等」是一個來自上帝的事實(providential fact)。托克維爾是在向法國人民喊話:「如果你相信上帝,那你就應該支持平等、支持民主,因為平等不是單純的世俗作為;平等會有那麼大的力量是因為有上帝的意志在背後。」

他把「來自上帝的事實」這個原本屬於宗教信仰或神學領域的概念重新定義;他提出三個必要條件來確立什麼是「上帝的事實」:一、它是普遍的(universal);二、它必須延續(lasting)長長久久;三、它一貫地拒絕與遠離一切人為干擾(consistently eludes all human interference)。這樣的論述,確立了「平等」的至高的地位,也成為人類永世的追求。

「平等」理念就成為美國開國先賢(founding fathers)制訂美國憲法,設計政治制度的核心理念。對美國政治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美國國會有參議院與眾議院上下兩院。眾議院的委員由人民直接投票產生,選區劃分(席次多寡)與人口數直接相關;而參議院的席次則與州有關,與人口大小無關,這是為了保障「聯邦共和國」每一個州有平等之地位,有一樣的權力來決定聯邦事務,不因州的大小與人口多寡而有輕重之別。因此,眾議院通過的法案還要經過參議院的投票多數決才成為正式法律。

以州為單位的平等

美國總統選舉也以州為單位,而有所謂「選舉人團」制度,在一州中取得多數的「選舉人團」的票全歸算給一位候選人,勝者全拿,也因此在當前川普與拜登的競選中,「搖擺州」成為兵家必爭。歷來也經常發生在全國範圍內取得多數選民票數的人反而落選的「荒謬」案例,也歷經抨擊與討論,但是這個選制始終不改,就是為了保全「以州為單位」的平等。

美國的平等也表現在「由下而上」的政治設計中,基本上是以「鄉鎮」為單位,所謂的「城鎮會議」(town meeting)一直保有權柄,一城一鎮一鄉的教育、警長、建築規範、鄉鎮市長人選、任期……都在這樣的基層會議中以「直接民主」的過程決定。

聯邦成立的早期因人口不多,新英格蘭地區地形破碎,容易形成小型鄉村聚落,構成這種城鎮會議的雛形。受排擠或不滿的人就往新的地區移民拓墾,建立自己志同道合的新聚落。美國民主政治的特色就是地方層級的「由下而上」與聯邦與州郡層級的「三權分立」。

由下而上

初期城鎮,自給自足,自治自管,也自作自受,如同我國【擊壌歌】所吟詠:「日出而做,日落而息,帝力於我何有哉?」美國民主政治的初期,總統沒有什麼太大的權力,所謂的president(總統)指的就是聯邦會議的「主席」而已。總統不能指定州長,州長不能指定城鄉市鎮的行政長官,到了「郡」(county)這一層級才有了法院與法官。影響人民的決策與權力的基礎來自城鄉與市鎮,也就是「由下而上」(bottom up),一直到近現代,因為美國成為世界強權,成為世界警察,才有了越來越多「由上而下」(top down)的權力行使,例如徵兵、宣戰與軍售。

托克維爾告訴法國人,不要期望民主有什麼華美光彩(splendor),但也因此社會不會有悲慘(misery)。民主不會創造快樂(Pleasure),但能帶來舒適(comfort);民主社會的人會小奸小壞,因追求小利益而小奸詐、小邪惡(vices),但是不會犯大罪(crimes),因為在平等的社會中,不會自卑,也不必怨恨。人的墮落不是因為貧窮與無知,而來自於被歧視產生的自卑或忿忿不平。民主孕育了中等的好,與中等的善良,不產出最上層的耀眼精彩和最下層的罪惡悲慘。有了平等才有了自由,而公民的自由始終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公民道德上。托克維爾向法國人點出了一個現實的悲哀對照:法國會發生那樣人頭落地的大革命是因為法國沒有「公民」,而美國在短短時間內就在「鄉鎮會議」上產生了負責任的公民,為自己的福祉,也為共同的利益,妥協出在地的公民精神,落實了從制度到施行中的公民自由。

有差異、無階層

要知道,托克維爾寫「民主在美國」的時候民主還是人類的新興經驗,還處於實驗與試誤階段。除了前述的清教徒精神外,美國還有幾個歐洲沒有的優勢,其中之一就是美國很大,人們沒有佔領土地、壟斷土地的必要,廣闊天地,去開墾就是了;其二就是很新,沒有舊有的封建王權與貴族維護既得利益。

遠在兩百年前托克維爾就預測了現代民主世界的一個問題:「處理經濟事務的人,會很快在品格和才能上超過進入政治領域的人」。他尖刻地寫道:「在一個民主社會中,通常是無能處理自己財產的人,才去處理國家的財產」。

他預測,平等的社會中出身與職業都與身份地位沒有必然的關係了,人與人之間有差異,但不必然有階層。最後,社會地位與名望的標準將無可避免地朝「財富」傾斜,誰有錢,誰就吸引更多的艷羨眼光與尊敬崇拜。看著這近日以來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在臺灣捲起的旋風,看來又被托克維爾說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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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照為導讀這經典著作而寫的「以平等之名:托克維爾與《民主在美國》」,2013年由左岸文化事業出版,全書248頁,是「楊照的七堂公民課」其中一本。(網路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