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考監該不該廢?近日此議題因藍綠爭端而浮上檯面。學者廖達琪認為,當立法院不得民眾完全信任之際,監察院若任期交錯可發揮監督功能。學者林超駿則認為,考試院以客觀立場選才,且與人事總處配合不錯,應可繼續發揮功能。學者胡博硯表示,考、監分別與行政權與司法權重疊,應可廢除。
近日國民黨立院總召傅崐萁、藍委王鴻薇提議廢監察院,但因藍營多支持五權憲法,相關討論便不了了之;反而是綠營醞釀提案廢考監,但遭藍委批評其雖主張廢考監,最近卻將考試委員提好、提滿,再次引發廢考監的爭論。
有一定基礎 不用廢
監察院及考試院是我國獨有的體制,國父孫中山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外,另增監察、考試兩權。監察院是我國最高監察機關,負責行使彈劾、糾舉、調查、監試及審計等職權;考試院則是國家最高考試機關,肩負健全文官法制、強化行政中立、落實文官倫理價值等責任。
但關於考、監兩院削弱了行政權及立法權、且功能不彰的質疑,以及是否該廢除的爭論,長久以來,未曾停止。
與立法權可分頭監督
中山大學退休榮譽教授廖達琪受訪時認為,監察院與考試院還是有存在的必要,因為目前的修憲門檻太高,光是最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都沒有過了,廢考監仍是意見高度分裂的議題。
此外她也指出,監察院掌握調查權與決算權,考試院掌握考選部與銓敘部,已經有一定運作基礎下,兩院若能繼續運作,目前來說會比較穩定。
「監察院可扮演類似參議院的角色!」廖達琪說,在我國普遍對於行政權較信任,對立法權較不信任的狀況下,監察院可以扮演較冷的監督角色,避開立法院較火熱、高度政治性的國會調查與聽證,進行區隔。
至於要如何加強監察院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力道?她建議從任期交錯與國會審查做起,讓監察院不要如此靠攏執政黨。
彈劾權意義不大
對此,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表示,監察院及考試院沒有存在的必要,他指出,監察權其實是把部分行政權、部分立法權及部分司法權拉出來,尤其彈劾的部分最後還是要移送司法院的懲戒法院,因此監察院的彈劾僅與起訴的功能相當,意義不大。
「考試權則是行政權中有關人事部分,是否有必要設院級機構處理這些事務值得討論。」胡博硯指出,若廢除監察院,要考慮的是調查權及審計權應如何處理。他認為調查權放在立法院下不會有太大問題,但審計權必須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或許可以將審計權作為一個獨立的憲政機關。
另外,目前設在監察院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未來要如何處理,也將是另一大問題。至於考試院,胡博硯則建議,轉型為委員會等機制,但仍要維持其獨立性。
監院調查權應存續
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林超駿則認為,西方先進國家的權力分立理論已經轉變,在憲政體制下,需要一種不完全或不需要立即回應民意的機制,以此來看,監察院某些權力確實有存在的必要,特別是調查權。
他指出,監察院的調查權與立法院的調查權性質有別,監察院可藉由平行調查監督立法院等其他機關。至於考試院,林超駿認為是比較罕見的進步機關,由於不是負責施政的部門,比較能以客觀立場為國家選拔人才,從這個角度來看,仍有存在的價值,且目前考試院與人事行政總處配合得還不錯,問題應該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