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陳建仁3月5日在立法院會答詢時說,「勞動節若能整體放假」會比較好一點,因此請行政院人事總處、內政部研議「勞動節全國一致放假」。
今年「確定來不及」?
未料最近有行政官員表示,因牽涉範圍甚廣,考量如「貿然變動」,恐造成民眾行程安排的不便,「仍需審慎研議」;加上距離 5 月 1 日勞動節剩不到一個月,第一線為民服務的機關,因需調整勤務、公告周知等配套措施,要有處理的時間,為免影響學校、公務機關的運作,今年「確定來不及」讓全國勞動節放假。
也就是說,今年的勞動節,除了軍公教,還有 7 大類行業的工作者不受《勞動基準法》規範,五一勞動節仍然必須上班,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才能放假。
行政院吊人胃口
行政院的決定,實在是吊足國人胃口,令人大失所望。所持的理由也極為牽強,因為一年多之前,陳建仁就任閣揆答詢時,就已經「允諾全面檢討」放假的可能。1年過去了,陳院長和相關部會首長顯然早就忘了承諾。
3月初因立委再度質詢才想起來,至今也已研議了一個多月,還說要審慎研議,這是哪門子的低效率?如果今年的勞動節改為全國放假,國人當天都在休假,怎會不便民眾的行程安排?說穿了,就是看守內閣在剩下的垃圾時間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思作為的消極心態作祟。
勞動節應全國放假
我個人在去年勞動節,曾在台灣醒報發表「勞動節應該全國放假」的專論。指出「勞動節」的意義,就是向所有的「勞動者」致敬的節日,讓雇主以放假的方式感謝員工的辛勞,好讓勞動者有機會休息或喘息,從而能提振工作士氣與生產效能。尤其台灣勞工的工時過長,勞動節更有意義。
而軍公教警消人員,其實也是廣義的「勞工」,也就是政府部門雇用的「勞動者」,對民眾提供各種勞務,和企業的勞工對企業提供勞務並無不同。勞動節應該也讓軍公教警消人員能夠休假,平等對待公部門的勞工,才符合「勞動節」的意義。
放假有正面效益
事實上,全球有「勞動節」的國家,大多稱之為「國際勞動節」,都是所有的公、私部門的所有受雇者當天放假休息。例如美國,勞動節為9月的第一個星期一,且是國定假日,讓全國人(包括公務員、公立學校教師等等)都能連休三天的假,對所有廣義的勞工一視同仁。
台灣只對勞動部主管的或參加勞保或受勞動基準法規範的狹義「勞工」放假,是國際上少數的例外,有違國際潮流。
勞動節改為國定假日,還有正面的經濟效益。軍公教警消和學生也一起放假,小孩就能和父母全家團聚或舉家出遊,可以提振總體消費、助益觀光休閒相關產業,並促進社會安詳和諧。
可惜,陳內閣並未遵守承諾,也欠缺正面思考,以致不能果斷做出福國利民的正確決定,下台前夕還留下「不溫暖」的背影,只能說是咎由自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