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公務員颱風假可以領薪水,一般勞工為何不行?民進黨立委王正旭30日質詢時,希望勞動部基於勞工安全和比照公務人員等理由,針對勞工颱風天未出勤的指引,能否改成照給工資?但勞動部長何佩珊坦言要直接修法有點難,但勞動部立場是呼籲雇主不宜扣勞工颱風天未出勤的工資。
公務員颱風假領薪水
王正旭表示,依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若因天災未出勤,雇主依法可以不發當日工資,但公務人員如果颱風當天未出勤,薪俸仍會照給。有沒有可能基於勞工安全和比照公務人員等理由,修改勞工颱風天未出勤的指引,變成颱風假當天工資也該照給?
何佩珊表示,勞工若颱風天未出勤,要直接修法改成當天工資照給有困難,但是現在勞動部每到颱風天都會發新聞稿鼓勵雇主給薪。
中小企業難配合
「很難用法律統一規定颱風假怎麼給薪水!」何佩珊也坦言,台灣產業特性以中小企業偏多,且世界各國都沒有用法律規範天災假或颱風假,無前例可援引,其次以國內民情來看也窒礙難行,連縣市首長放颱風假就會遇到民怨了,更何況是用《勞基法》去統一規定。
我國目前颱風假規定,無論居住地或上班經過地點是否停止上班,若工作地點在停止上班地區,勞工可以不上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有不利處分;勞工若上班應正常給薪,若為加班比照加班規定,勞動部建議雇主加給工資或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