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生事件這幾天在媒體鬧得沸沸揚揚,官員、民團、教師、家長、學生各自以自身的立場與觀點,對該事件提出批判或建言。據該名學生導師發文,可以大致模擬出這位孩子的性格,積極、勤學、有責任感…..等等,這都是身為教師的我,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夠具備的正向性格,但替這位孩子招來殺身之禍的,卻正是他富有正義感這個人格特質。
曾經我也是一個嫉惡如仇,路見不平便拔刀相助的俠客性格,但下場卻是被眾人霸凌。
我的親身經驗
時光推移到筆者國一新生暑期輔導那一年,在還沒有正式分班的新生暑輔,班上同學都是臨時編班,有一位身材矮小的同學每天都被另一群所謂的8+9欺負,帶頭的是我國小田徑隊隊友,我實在是看不過去,當眾對他們說:「只會欺負弱小,算什麼?」
這句話從此開啟了地獄之門,我取代了這位弱勢同學,成了被霸凌的新對象,我的腳踏車三天兩頭就破胎,甚至被磚頭砸壞,去上個廁所回來,座位底下被倒了穢物,叫我嘴巴小心一點,還威脅我的人身安全,我幫了那位被霸凌的同學,他連一句謝謝都沒有,然後我國中整整三年,有如活在地獄之中。
大家都選擇隱忍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新北市這位孩子一定忍耐了很久,才會對那位行為乖張,闖進別人教室的女生說:「你不是我們班的,請你出去。」我相信班上一定有很多同學謝謝,聽說是風紀股長的這位孩子,幫他們講出了心裡面的話,就跟平常在路上遇到交通違規行為乖張的路霸,大家都選擇隱忍,因為我們不知道車子裡面坐的是什麼人。
一旦有人基於正義感挺身而出,就彷彿是英雄一般,大家的情緒就有了出口,可是日常中的英雄不像漫威人物一樣有超能力,下場往往跟我或是這位不幸的孩子一樣,竟親手替自己打開這條通往地獄的大門。
法律難約束惡人
書本跟學校的教育都告訴我們,要成為一個有正義感的人,要做對的事,但後來我們發現,要成為一個不要多管閒事的人,做安全的事,才能在這個社會安身立命,法律只能用來約束守法的人,對於這些惡人不僅毫無約束力,甚至還會有相關的法規去保護他們的人權,而守法的人只能選擇沉默、隱忍,憤恨的看著這個社會不斷的崩壞。
孩子啊!你沒有說錯話,沒有做錯事,只是這個社會越來越容不下有正義感的人,道德崩壞的人卻活得心安理得且目中無人。孩子啊!願你的靈魂能就此安息,很遺憾這個社會又少了一個有正義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