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預售屋的買賣風險太高,盼增加管理法規並加強信託專戶管理,讓消費者更有保障!消基會4日舉行「不動產高峰論壇」,與會專家指出,預售屋的管理行業「建築經理業(建經業)」需要制定辦法管理,確保預售屋交易的履約;消基會委員連世昌則說,要提高建商加入信託的誘因。
預售屋履約糾紛多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近年來不動產議題的重要性逐漸增加,因為社會更進步,不動產市場包括供給、行銷等方面都是專業,且民眾對於貴重財產交易愈來愈在意,但在制度沒那麼完美的情況下,處理很多問題都需要大費周章。他說,雖然政府近年來通過實價登錄、與預售屋全面揭露等措施,已有改善,但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說,《平均地權條例》相關子法於7月上路,但在不動產市場上主要還有3大議題還需要改善,包括不動產的建經制度、預售屋的履約擔保與公設交接,尤其是近年來公設交接的議題愈來愈被受到重視,建商將公設交接給管委會時,不時都會有糾紛出現。
強制信託可保障交易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谷湘儀指出,建築經理業在不動產相關業務上,主要負責不動產融資管理、成屋買賣付款中間人,還有協助預售屋買賣履約擔保機制等業務,但因「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於2003年失效,容易出現經營範圍無限制、素質良莠不齊的狀況。
谷湘儀表示,如不動產經紀、工程技術顧問與包租代管等都已立法管制,期待未來內政部能立法管制,她則建議透過修訂《住宅法》處理,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其中,應該強制收受保管之金額,應全部交付信託或取得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仿效第三方支付的強制信託管理機制,才能讓預售屋交易更有保障。
建商成立專戶誘因低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連世昌表示,建築業將預售屋完工,並為產權登記及交屋前,購屋者是否會因業者倒閉,而取不回已繳交的屋款,是目前購買預售屋的民眾最大的擔心。
雖然目前建案會透過設立價金信託專戶確保建案開銷,但在實務上因為建商設立專戶的誘因低,若發生爛尾樓,購屋者常常無法追回款項。
他建議政府修法,讓專款專戶的權利,提早讓廠商與買方共同擁有,不要等到建商停工,信託專戶的款項才歸屬於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