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納核電為綠能 環團不滿提告

簡嘉佑 2023/04/18 13:50 點閱 4014 次
歐盟執委會去年將核能與天然氣列為綠色能源,綠色和平組織與環保團體於18日提起訴訟。(截至綠色和平組織)
歐盟執委會去年將核能與天然氣列為綠色能源,綠色和平組織與環保團體於18日提起訴訟。(截至綠色和平組織)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天然氣是化石燃料、核能具有高危險性,不該被視為綠能!」針對歐盟執委會去年將核能與天然氣列為綠色能源,並能取得綠能的融資與租稅優惠。綠色和平組織與環團聯盟最近對此提出訴訟,認為歐盟議會將天然氣與核能視為綠能的論據不足,更違反《歐盟氣候法》的規定,要求法律推翻此規定。

核、氣並非綠能

歐洲議會》指出,歐洲議會在歷經多次爭論後,決議於去年7月將天然氣與核能納入歐盟「永續活動分類標準」當中,意味著企業投資天然氣或核能,都可以被視為投資「綠能」,並取得相關的融資或租稅優惠。

據《衛報》報導,綠色和平組織與環團聯盟於18日向歐盟法院提出訴訟,認為歐盟議會將天然氣與核能視為綠能的論據不足,更違反《歐盟氣候法》的規定,要求法律推翻此規定。

德國綠色和平組織執行董事特圖說,「永續活動分類標準」的旨意,在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於1.5度C內,並提供歐盟法源調整經濟與社會結構,強化綠能投資,但現在該規定卻成為了企業「漂綠」的工具。

拖累可再生能源進度

他強調,因為出於政治動機的遊說行動,導致天然氣與核能被視為綠能,但天然氣應該被視為「過渡性能源」,但如今隨著法律修改,大多數歐洲仍在運行的天然氣發電廠到了2050年之後仍將持續運行,不符合淨零碳排的趨勢。

環保團體更指出,建設新的核電廠需要10到20年的時間才能建成,除了會推遲淘汰燃煤發電的進度之外,也會阻礙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特圖強調,核能具有危險性、昂貴,且容易受到氣候變遷影響,建設時間過長也無法阻止氣候崩潰。

負責此次訴訟的律師維赫葉說,核電廠確實會對環境造成破壞,已經違反「永續活動分類標準」守護環境的初衷,更破壞了歐盟氣候行動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