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確定納管載具 董氏:載具即菸品!

簡嘉佑 2023/01/10 17:37 點閱 12931 次
朝野協商10日《菸害防制法》達共識,有望本週完成三讀,各黨立委與政府官員面露喜色,慶賀完成立法。(網路直播)
朝野協商10日《菸害防制法》達共識,有望本週完成三讀,各黨立委與政府官員面露喜色,慶賀完成立法。(網路直播)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納管加熱菸載具、大專院校全面禁菸!《菸害防制法》朝野達共識,本週將送三讀拼通過!立法院衛環委員10日針對《菸害防制法》修法進行朝野協商,明定營業場所不得為促銷或營利,更不能免費提供加熱菸與「必要之組合元件」(即加熱煙載具),並規範菸品包裝警示圖文面積不得低於50%、大專院校全面禁菸等。

但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受訪時遺憾表示,《菸害防制法》是逐條修改條文,雖然列管加熱菸載具不能促銷或提供等,但卻不能直接將「載具視為菸品」,就是有為菸商開後門的嫌疑,讓載具不受到「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等限制。

從善如流 納管載具

國健署於4日進行《菸害防制法》協商曾提出最新版本,咬定不納管加熱菸載具。國健署署長吳昭軍當時解釋說,加熱器屬於電子產品,衛生機關沒有審查的能力,引發現場立委譁然與抗議。

對此,民間團體包括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董氏基金會等反菸團體紛紛舉辦記者會,或者是到立院陳情抗議說,若將載具當作3C產品而不納管,台灣未來將充斥加熱煙品的廣告、宣傳、贊助,甚至路邊自動販賣機,精品店販售都可以無所不在的引誘年輕人,讓年輕人隨手可得,個個成為癮君子。

在龐大的民意壓力下,吳昭軍10日於協商時提出全新修法版本說,將加熱菸載具納管,要經過國健署審查才能上市,且比照菸品不得促銷廣告,更不得供應菸品與載具給未滿20歲的民眾。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追問,「供應是指販賣還是贈送也算?」吳昭軍回答,贈送也包含在內,不得贈送載具給青少年。

大專院校禁菸有爭議

本次修法草案也禁止加熱菸進行加味、菸品包裝警示圖文面積不得低於50%、並規範大專院校全面禁菸等。針對校園全面禁菸的規範,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說,我們不希望有更多吸菸人口,但不可否認的是,社會上已有一定的吸菸人口,應在適度範疇內規範抽菸的限定環境。

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大專院校長期都在推動全面禁菸,如果退回只限定大專院校「室內環境」禁菸,等於是走回頭路,萬萬不得。

教育部代表官員說,推行全面禁菸的「無菸校園」的大專院校逐年增加,推行法案後,會陸續要求落實配套措施,如加強宣導與巡查流程、提供師生戒菸服務。對此,林為洲也說,尊助教育部的決定,法案拍板落實無菸校園,室內外環境都禁菸。

警示面積倒退嚕

林清麗歎說,相當不諒解衛福部,竟將原本規定菸品警示圖文面積85%降低到50%,且國際上134國家都有規定要印製菸品警示圖文,其中超過122個國家的規定比例都超過50%,本次草案通過50%的警示面積,「在國際仍是敬陪未座」。

她進一步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已公開批評指責,新型菸品的「上市前審查」不該使用「健康風險評估」等字眼進行誤導,導致民眾以為新型菸品「沒有健康風險」,她強烈呼籲台灣政府不能成為菸商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