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處置無實質進度 監察院促改善

呂翔禾 2022/10/12 17:54 點閱 8787 次
趙永清、田秋堇與鴻義章3位監委12日要求經濟部與原能會暫緩實施恐耗資600億的「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趙永清、田秋堇與鴻義章3位監委12日要求經濟部與原能會暫緩實施恐耗資600億的「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核廢料處理計畫沒有實際成果,每年卻還一直獲得預算,應該中止並重新評估!」監察委員田秋堇、趙永清、鴻義章12日要求經濟部、原能會檢討「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田秋堇說,經專家調查,台灣本島地質環境並不適合建立最終處置場,但經濟部與原能會還持續花預算使計畫空轉,應該暫緩計畫實行並檢討。

台灣本島無場地

田秋堇說,經濟部與原能會負責規劃處置計畫,但他們經諮詢後發現,台灣位處活動造山帶,地殼位移幅度激烈,桃園以南到恆春的山區及丘陵區地殼抬升速率過快,無法保持百萬年的穩定;桃園、台北及宜蘭地區地殼鬆弛,地下水深循環在台北達1公里深,宜蘭可達2公里深,不適合做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田秋堇也提到,花蓮地區的地殼在長時間尺度下抬升,而在近20餘年轉為下沉,是海溝型地震的前兆,不適合做為最終處置場;南澳及花蓮市及其周邊是全台灣地震密度最高的地方,也不適合。總結來看,本島基本上找不到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地點。

計畫空轉仍花錢

田秋堇指出,「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預計執行50年、恐耗資600億,應該要建立地下實驗室模擬,但台電沒有蓋實驗室,資料直接採用瑞典SKB公司數據進行該計劃。但台灣與瑞典地質環境差異大,不可互相比擬。即便是與台灣環境類似的日本,造山也不如台灣激烈,經驗不能直接套用到台灣。

趙永清說,負責監督之原能會並未要求台電公司對候選場址區域之地質條件進一步調查,還配合台電修改計畫,同意該公司在欠缺候選場址相關地質數據下,於110年、114年完成不同階段的安全論證報告,形同紙上作業,恐無法如期於117年達成「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階段目標,並造成後續計畫延宕或難以實施。

監察院要求,原能會應暫停我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而台電也要重新檢討修正,進行更多地質與水文調查,以免後端基金持續空轉內耗,徒然浪費國家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