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禁電子菸 吸菸年齡上修至20歲

呂翔禾 2022/01/13 14:19 點閱 8606 次
行政院13日公布《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未來將禁止電子菸與加味菸。(網路圖片)
行政院13日公布《菸害防制法》修法草案,未來將禁止電子菸與加味菸。(網路圖片)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電子菸確定被禁,吸菸年齡從18歲上調至20歲!行政院13日宣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禁止電子菸和加味菸、嚴管加熱菸,另外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也列入禁菸場所,並將禁止吸菸年齡從18歲上調至20歲。但董氏基金會認為,修法應同時禁止加熱菸,因為加熱菸與電子菸、加味菸一樣有害。

禁電子菸、嚴管加熱菸

衛福部13日宣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主要內容包括全面禁止包括電子菸在內之各式類菸品、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由35%增加至85%、禁止加味菸、禁止吸菸之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並加重相關罰則。

衛福部官員表示,由於電子菸造型新奇,經常添加特殊口味、成分複雜多變,健康危害難以掌控,且明顯具有導引青少年及未曾吸菸者使用菸品之入門效應,因此將禁止包括電子菸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加熱菸則在製造、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才可上市。

另外也大幅增加警示面積,並禁止菸品添加具有花香、果香或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修法也將禁止吸菸之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還擴大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酒吧、夜店列為得設吸菸室之禁菸場所。

加熱菸恐開後門

對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也將加重罰則。財政部也配合修法將《菸酒稅法》第7條增加其他菸品「從高課徵」的條件。對此,董氏基金會表示,雖然樂見政院提出修法,但沒有一同禁止加熱菸,他們覺得很可惜。

董氏基金會也提到,電子菸、加熱菸都會讓青少年「尼古丁成癮」,且電子菸、加熱菸都有害、沒有比傳統紙菸安全,2021年澳洲研究更從市售電子菸發現164種有毒物質物質。董氏基金會因此主張,希望行政院能雙禁(電子菸、加熱菸),不要為菸商留下開後門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