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器不納管 民團:放任廠商戕害青少

簡嘉佑 2023/01/04 16:06 點閱 13309 次
台灣拒菸聯盟4日於《菸害防制法》第4次協商後,召開會後記者會高呼,「對抗菸商,救救下一代」。(直播截圖)
台灣拒菸聯盟4日於《菸害防制法》第4次協商後,召開會後記者會高呼,「對抗菸商,救救下一代」。(直播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不納管加熱菸載具,就是放任廠商進行促銷、贈送載具,還有流入校園的風險!國民黨立委林奕華4日於立院憤怒說道。衛福部政務次長王必勝也坦承,「加熱器確實不適合贈送」。對此,衛環委員會召委林為洲強調,「不會輕易放行不納管加熱器的修法版本,下禮拜繼續協商」。台灣拒菸聯盟隨後高呼:「對抗菸商,救救下一代」。

放任加熱器促銷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4日進行《菸害防制法》第4次協商,國健署擬定《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不用納管加熱菸載具(加熱器)。王必勝說,目前法案拍定「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嚴管就是加重罰則、擴大包裝警示面積等。有關載具方面,則尊重國健署的立場,也希望法律趕快通過,可以有法源管理新興菸品。

此話一出,引發立委齊聲撻伐。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說,「加熱器雖然是3C產品,但就是用來抽菸的」,而且已經出現加熱菸與電子煙兩用的加熱器,如果不嚴加管理就流入市面,恐怕成為電子煙的推手。她強調,不要再用「加熱煙是電子產品的概念來呼攏」,呼籲嚴管納管加熱器。

林奕華憤怒的說,如果不將加熱器視為菸品納管,就等同是讓加熱器可以做宣傳、廣告、贈送,甚至打折促銷,並質問王必勝的立場?王必勝回應說,站在衛福部與國健署的立場,都是反對抽菸,但是在法律上就是「管到什麼程度的問題」,當然「加熱器不適合贈送……」。

林奕華馬上說,這樣就把加熱器管制放進法條禁止啊,「不適合但卻不禁止,就是等於是放行」。

下禮拜繼續協商

林奕華不滿王必勝的回答,並轉問教育部的立場。教育部政務次長蔡清華回應說,教育部的立場就是20歲以下的民眾或在校園內,都不適合接觸菸品。林為洲追問,所以意思是加熱器不是菸品,所以可以在校園贈送嗎?蔡清華回應說,所有會接觸到抽菸行為的相關事物,都不予以支持。

林為洲表示,國外就有例子是,廠商用贈送加熱器給學生的方式,提高青少年接觸加熱菸的機會,達到擴大市場的目的。他強調,「我不會放(目前修法版本通過)的啦,不會送院長那邊進行協商,下禮拜繼續召開在立院協商,會議到此結束。」

「家長們痛徹心扉!」

協商結束後,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常務理事王慧如於會後記者會說,政府不願意為菸品把關,讓全國家長都痛徹心扉,並重申「禁止所有加味菸品」、「菸盒印製85%警示圖文」「不能使用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與「加熱菸載具就是菸品品牌,必須依菸品管理」四大訴求。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也說,加熱菸廠商一直在給政府施壓,要求台灣開放進口加熱菸,主管機關卻沒有拿出強硬態度。她說,如果修法不納管加熱器,廠商可以拿加熱器進行廣告、甚至還可以免費贈送給青少年,導致許多青少年成為「癮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