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朝野應修法 停止報復性罷免的輪迴

醒報編輯部 2021/10/24 12:54 點閱 1161 次

中華民國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但1949年政府遷台以後,以動員戡亂與延續法統為由,讓民國37年選出的國會代表持續延任,一直到民國81年修憲後才得以全面改選。

罷免成為新風景

1992年12月舉行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人民首次得以行使完整的選舉權,中華民國也正式走上民主化道路。二十九年後,2021年10月23日,台中第二選區罷免該選區一年多前選出的立法委員陳柏惟,這一天,台灣的民主揭開了新篇章,人民在中央民意代表層次上首次罷免成功。

從去年以來,「罷免」已成為台灣民主的新風景,甚至新流行。先有去年高雄市長韓國瑜,後有今年初桃園市議員王浩宇遭罷免,現今加上了陳柏惟。立法院副院長、民進黨籍的蔡其昌在投票前曾呼籲台中海線鄉親「不要報復性罷免」,可謂一語中的。

然而,使選舉─罷免反覆發生的原因不正是2016年綠營執政後為了「割藍委」而大力促成的《選罷法》修正嗎?

法理不對稱

該法修正導致公職人員罷免門檻(1/4)與所應反映的法理正當性的票數乖離,政治學者與媒體評論早已指出,但是綠營在2020年大選大勝後不但置若罔聞,更利用新法乘勝追擊,傾全黨之力在高雄罷免當選市長未滿兩年的韓國瑜,既順利成功,對於法理不對稱的基本問題就視而不見了。

陳柏惟被罷免後,總統蔡英文親自通電話為他打氣,並在個人臉書上感性呼籲:「對於民主的發展,還有很多需要大家繼續努力的地方。」她語焉不詳,是準備在修法上努力?還是要綠營群發起新一波的「報復性」罷免,拉下藍營立委呢?看蔡總統的語境脈絡,顯然意在後者。

讓旋轉門獲勝

民主政治運行最重要在於有完善的遊戲規則,領導者應思考如何從建立公平的法治著手,而非火上加油,讓政治惡鬥的怒火繼續燃燒。年初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的罷免案投票率僅二成八,即成功將他罷免。

去年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罷免案投票率四成二,從那時起,政治行家已經清楚看出,只要能充分動員各自政黨基本盤就能拉下原來在選舉中獲勝的對手,成為在野大黨「逆轉勝」的旋轉門,原來選舉時中間選民的民意被削減代換;而現在的罷免法規設計,當初時代力量居功厥偉,實踐以來,證明其實對小黨不利。

應從法理設計思考

可惜,在這次罷免陳柏惟的「刪Q」功防過程中,時代力量與民眾黨嚴重失語,沒有明確論述。

從韓國瑜到陳柏惟,我們看到政治迴力鏢的殺傷力,而其緣由正是門檻過低的罷免法規。此時朝野各大小黨應該從法理設計上思考,從源頭廓清缺失;政治家應看遠看大,立下長治久安的基礎,而非在選戰策略、縱橫捭闔上繼續算計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