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香港文匯報稱台灣豬肉加工品含有瘦肉精,消基會重新檢驗發現,所有產品均未驗出。但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指出,台灣的加工肉製品的相關檢驗方法、標準規範沒有明確規範,應藉本次事件機會檢討相關法規,並重新檢視台灣豬肉產品生產是否能保證不使用到違規豬肉。
港媒稱台產品萊劑超標
香港文匯報於 6 月 3 日報導指出,經自行送驗來自台灣(5 種)、美國(2 種)、加拿大(1 種)等產地的 8 種產品、透過「合資格化驗所」、「採用美國FDA(食品藥品監管局)標準檢測」後,發現其中 7 種含有瘦肉精成分,其中 4 項為台灣產品,且瘦肉精超量殘留。
文匯報本次檢驗的 5 項台灣產品包括新東陽滷肉燥、新東陽精緻豬肉鬆、黑橋牌炭烤豬肉乾、阿宗丸子麻香貢丸、慶豐包餡貢丸等,大多都是台灣知名、高市佔率廠牌肉製品。
檢驗未有瘦肉精
對此,黃怡騰表示,消基會請振泰檢驗對同產品進行平行化驗,釐清本次事件是否存在誤會,還是國內真有管制偷工、或美國進口豬肉時的邊境管理問題,所幸檢驗結果顯示,相關農產品都沒有瘦肉精殘留的問題。
對於本次事件,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指出,台灣規定相關檢驗單位須經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及食藥署核可方可進行相關化驗測試,但報導中僅籠統以「合資格化驗所」,且並未描述檢驗方法,陳述上並不妥當。
民間應成立監管單位
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指出,台灣並未針對加工肉製品提出相關檢驗方法以及標準,因此檢驗單位使用原用於畜禽產品檢驗的方式進行擴充分析,對文匯報報導中的 5 項產品重新檢驗,但由於無法在台購得慶豐包餡貢丸,因此以慶豐新竹貢丸取代。
黃怡騰進一步指出,加工肉製品如肉燥、肉鬆、肉乾、肉丸、水餃等,都含有大量豬肉,但台灣卻缺乏檢驗標準值,市場管理恐怕會有漏洞,認為應訂出國家判斷標準,且政府也應藉此機會檢討生產過程中是否能真的確保不使用到萊豬,民間也需要成立監管單位,與政府一起監控肉製品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