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女性曾遭職場性騷擾 職場平權加油

臧品安 2021/03/08 13:16 點閱 2190 次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呼籲,社會各界及企業單位應正視職場性騷擾問題,共同建立平權及安全的職場環境。(photo by臧品安/台灣醒報)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呼籲,社會各界及企業單位應正視職場性騷擾問題,共同建立平權及安全的職場環境。(photo by臧品安/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有近9成公司並不知情或未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顯示職場性別平權的推動應更積極!」現代婦女基金會8日公布問卷調查結果,超過4成女性曾遭職場性騷擾,有近9成公司不知情,或未採取立即糾正及補救措施,呼籲社會各界及企業單位應正視職場性騷擾問題,共同建立平權及安全的職場環境。

43%女性曾遭職場性騷擾

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年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43%的受訪女性曾遭遇職場性騷擾,其中以肢體性騷擾占63.5%為最多,像是令人不舒服的肢體碰觸,或不當的肢體碰觸;其次語言騷擾占60.9%;其他行為如眼神打量及盯視、不受歡迎的追求、散播與性有關的影音圖文等占37.1%。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指出,行為人與被害人關係為上司及員工關係占41.7%,同事關係者占39.3%,顯示逾8成的性騷擾行為人出現在受害女性每天的工作環境,使其身心安全造成相當大的危害;另外,曾遭遇職場性騷擾的受訪女性中,高達87.3%的被害人並不知道或未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顯見企業未善盡雇主責任。

王如玄表示,許多女性被害人因為「擔心異樣眼光或被質疑」、「權力不對等難以開口」等因素,不敢提出申訴,代表台灣整個職場文化須做很大的調整及改變。她也強調,《性別工作平等法》自民國91年施行至今,還有約13%的公司沒有制定性騷擾防治措施及懲戒辦法,政府機關應立即開罰,讓法律規定得以被落實。

企業應落實性別平權

受訪者表示,企業若能「明訂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辦理提升性別意識課程」、「落實性騷擾事件懲處、追蹤、監督機制」等項目,會是讓員工有感的具體作為。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科長施貞夙表示,公司雇主應帶頭落實性別平權政策,從上而下教育管理階層及員工,從個人做起,將可減少許多因性騷擾、性別歧視,而對個人及企業形象造成的傷害。

施貞夙也強調,若主管機關訂定出明確清楚的指標,且大力輔導杜絕職場性別歧視及性騷擾,讓企業受規範且有模範可循,將可更積極創造雙贏的性別友善就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