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內容社群有責 美議員擬修法規範

陳是祈 2021/02/16 14:18 點閱 2014 次
《通訊審查法》第230條為網路言論管制的關鍵法令。(Photo from網路截圖)
《通訊審查法》第230條為網路言論管制的關鍵法令。(Photo from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陳是祈綜合報導】社群平台將必須為騷擾、假訊息、歧視等言論負責。美國政府與科技巨擘的攻防戰,關鍵在於《通訊審查法》第230條。外媒報導,美國《通訊審查法》第230條是保護網路平台不用對用戶言論承擔責任,然而隨著網路言論審查爭議加劇,前總統川普曾一度試圖廢除該法,雖然拜登表示不會廢除,但多名參議員和專家已有共識,考慮提議更新該法案。

須對平台言論負責

華爾街日報報導,針對保護網路平台免責權的《通訊審查法》第230條,前總統川普曾一度試圖廢除,雖然拜登表示不會廢除,但多名參議員和專家已達成共識,將提案更新該法案,截至目前已有20多個相關提案浮出水面,例如有三名民主黨參議員在5日提出,未來社群媒體平台必須為針對性的騷擾言論和歧視言論負責。

雖然目前專家和政客之間傾向更新該法令,但也有專家認為,修改法律風險大,且修改基本法後,會大幅度影響其他衍生法令,加上目前拜登剛上任不足一個月,還有其他國內外重大事項需要優先處理,因此修改第230條的時程可能會被大幅度延後。

修法恐曠日廢時

彭博報導,在科技公司立場方面,臉書創辦人馬克.祖克柏在去年10月,以及微軟在本月10日都表示,贊成修改第230條,並提出以市場為導向的修改方針。專家認為,由於美國法律系統(以案例為主),即使通過修改法律,也不清楚究竟會用哪個案例來檢驗更新後的法律,或者決定用什麼案例當作基準,等法律完全穩定,可能要耗費數十年。

擔任美國保守派遺產基金會技術政策中心主任的科隆.基恩表示,《通訊審查法》第230條涉及面向廣大,不只是性騷擾言論,甚至牽涉到選舉可信度,並認為光修改230條,不足以解決社交平台上所有言論審查爭議,

根據歷史進程,《通訊審查法》於1996年通過,當時是為了保護和促進當時美國蓬勃發展的網路產業,也是國家與社群科技公司之間的基本盟約,只要該平台沒有故意幫助用戶犯罪,用戶在該平台的言論不歸平台責任,也間接促成臉書、Google等科技巨擘出現,更讓許多科技新創如抖音、Airbnb等,都能自由發展,若修改該法,可能會抑制網路科技產業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