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菸商針對青少年『超前部署』,政府不管嗎?」董氏基金會18日指出,政府雖承諾不開放新興菸品,但事實上電子菸不但公然在網路販售,實體專賣店更如雨後春筍般開設,近期更侵入校園周邊400公尺以內,呼籲政府儘快修法禁止,並先依《藥事法》及《菸害防制法》稽查取締。
減害字眼誤導大眾
董氏執行長姚思遠指出,菸商趁著防疫期間「超前部署」,以「減害」字眼誤導大眾,以「經貿」藉口向政府施壓,要求開放電子菸、加熱菸等新興菸品。以前把實體店面開在鬧區、夜市、住宅等,現在直接挑學校對面、旁邊開店,還矯情地說「也贊同不可對青少年開放。」希望盡快修法全面管制新興菸品。
「只有『有害』與『無害』的區別,沒有菸商聲稱的『減害』!」榮總家醫部醫師賴志冠指出,美國2010年開放成人選擇、禁止青少年使用,結果竟導致2019年高中生電子菸使用率高達27.5%;日本的加熱菸追蹤報告發現,15~19歲青少年使用加熱菸的比例,2015~2017年間增加3.3倍,非吸菸者使用更驟增13倍!
董氏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母親節才剛過,就有媽媽指控,有2,300位師生的北部某高中對面,近月開了一家菸具專賣店,以大麻菸葉為標誌,販賣電子菸、水菸、菸斗等各種菸具,根本就是引誘孩子好奇成癮。業者為了躲避查緝,以法律管不到的「菸具」做幌子,希望政府管管,守住不開放新興菸品的承諾。
依菸害防制法取締
消基會前董事長、律師游開雄表示,台灣政府不斷宣導電子菸、加熱菸等新興菸品是非法商品,照理說不可販賣,更不能有專賣店,但事實上在網路都能買到,實體專賣店更如雨後春筍般開設。呼籲在修法完成前,還是可先依《藥事法》及《菸害防制法》稽查取締,也要比照資訊休閒業者「離學校400公尺以上」的規定。
游開雄強調,目前對於電子菸的管理,如含尼古丁的,沒有依照《藥事法》申請查驗登記,而違法製造、輸入者,「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違法販售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若宣稱電子菸有可戒菸等醫療效能,「可處新台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董氏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有媽媽指控,有2,300位師生的北部某高中對面,月前開了一家菸具專賣店。(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董氏執行長姚思遠指出,菸商以「減害」字眼誤導大眾,以「經貿」藉口向政府施壓,要求開放電子菸。(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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