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蔣巧男台北報導】「瀕危復育刻不容緩!」立法委員陳曼麗、王育敏與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等保育團體代表在「野保法30年:未能讓瀕危動物脫困」記者會上疾呼,要求政府修訂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瀕危物種,並讓復育計畫能有明確法律來支持。
民團專家表擔憂
何宗勳表示,有鑑於目前野保法內容,缺乏對「復育」的訂立,欲請求農委會去研擬相關法案,來讓瀕危動物受到良好的法律保護。台灣瀕危物種中,雲豹已於2015年在國際發表中被歸為已滅絕,黑熊、石虎、白海豚、櫻花鉤吻鮭等瀕危物種亦在水深火熱中。
「若一個國家瀕危動物名單縮短的原因是瀕危動物的滅絕,那是身為高度工業化國家的羞恥!」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沉痛說道,只有少數瀕危保育類動物有復育計畫,應著手修法,不再停留在調查中,且應讓所有瀕臨絕種、包含珍貴稀有物種都能有完備個案復育計畫。
訴求增加「復育」規定
中華鳥會秘書長李益鑫拿出特生中心2016年發布的鳥類紅皮書,台灣的黑嘴鷗已屬於面臨滅絕前最危急的CR等級,要求野保法需要去強化關鍵瀕危物種的棲地應停止開發。
「明訂工作計畫與目標,方能編列經費,確保復育工作真正落實。」立委王育敏提出,美國訂立法案,規定只要發現一種瀕危動物就要規劃在六年內做出完整復育計畫,美國作法可供台灣野保法修法參考。
針對立委與動保民團的訴求,林務局保育組長夏榮生則回應說,107年核定「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長期計畫,當中有對於瀕危物種、環境友善棲地全面性規劃,以全面推動對瀕危物種的保護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