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自願、不傷害他人滿足自己的性與愛」等字句入國中教材,讓家長聯盟憂心誤導學生未滿16歲可發生性行為。「全國家長會長聯盟」24日召開記者會,針對106學年度下學期的性平教材進行審議,並指出各版課本中「不適當」的性別教育內容,包括課本提供連結的網站出現屍生戀、愉虐戀等學術名詞、國外藝人性愛光碟自拍大紅大紫等內容也不妥,違反適齡適性。
家長團體指出,國中教材部分,翰林出版「健康與體育二下」中,提到「在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以及「過去要求女性『烈女不事二夫』,要求女性婚前保有貞操,是不符現代社會道德的社會規範。」家長團體認為,現行法律規定16歲以上才能發生性行為,國中課本出現這些語句顯然不符合法律規範,恐誤導學生觀念。
家長也擔憂課本中提供的網站連結,有誤導孩子吸收不適當性別教材的可能性。例如育達出版的「健康與護理乙版」和幼獅出版的「健康與護理」中都出現「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的網站連結,點進連結後,卻在網站上看到屍生戀、愉虐戀、群交等名詞,令家長憂心,「我們尊重學術研究的自由,但實在沒有必要引導所有的孩子去瀏覽這些特殊且不正常的性行為研究。」
此外,泰宇出版的「健康與護理」也出現有關「性別變更」的不實敘述。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常務理事楊郡慈指出,課本寫到「目前內政部同意、性別變更可以不必再經由手術摘除原性器官」,有誤導學生疑慮;育達出版的高中「健康與護理」課本,則提出「不同且多元的性別思維」、用保險套公司數據顯示國外性伴侶人數、介紹國外藝人性愛光碟自拍大紅大紫等內容,也違反教育的「適齡適性」。
國小學生家長聯合會李俊賢則認為,目前國內對於性教育過度美化同性戀、批判反對族群,但青少年階段正是探索性別認同的重要時期,如果給予不適當教育,會出現性別傾向的混淆,教育應強調尊重及包容,提供正確的選擇及示範,讓孩子學習判斷、培養正向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