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校長難當 教團:權責不相符

楊蕓 2017/12/11 17:03 點閱 8658 次
調查發現,過半民眾仍認為校長必須為學校發展和辦學成效負全責,黃昆輝(右)指出,顯示校長「權責不符」情形嚴重,呼籲應於法明訂校長的權責,否則阻礙學校發展。(左為前台師大教授郭生玉,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調查發現,過半民眾仍認為校長必須為學校發展和辦學成效負全責,黃昆輝(右)指出,顯示校長「權責不符」情形嚴重,呼籲應於法明訂校長的權責,否則阻礙學校發展。(左為前台師大教授郭生玉,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國中小校長難當,有志難伸的校長紛紛提早退休。」黃昆輝教育基金會董事長黃昆輝指出,在校園民主化風潮下,家長與教師參與校務運作已成常態,且決策都需經各種委員會民主表決,而非校長能決定。但調查發現,過半民眾仍認為校長必須為學校發展和辦學成效負全責,顯示校長「權力與責任不相符」情形嚴重,專家呼籲,法律應明訂校長的權責,否則校長有志難伸,學校發展受阻。

黃昆輝教育基金會11日公布「國民中小學校譽品質民意調查」,民調小組召集人、前台師大教授郭生玉指出,在校園民主化風潮下,家長與教師參與校務運作已成常態,有75%的受訪民眾認為校長在學校領導中的身分定位應是「合議委員」,僅15.5%認為校長是「機關首長」;大部分受訪民眾不認為校長是「機關首長」,卻仍有51.5%民眾認為校長必須為學校發展和辦學成效負「完全責任」。

根據調查,5成7民眾認為「由國中小教師遴選校長,會影響校長辦學空間」;在審查校務預算時,50.6%的民眾表態應讓校長列席備詢,不能僅由教育主管機關審查。前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馮清皇分析,2項調查皆顯示台灣民主價值已深植大眾心中,雖然學校校長應受民主監督,但在監督之虞,是否有政治力干預校務運作,是值得觀察的議題。

馮清皇舉例,當學校缺老師時,應由「佈劃學校願景」的校長決定開哪些缺額,但基於校園民主,一切交由校務會議決定,難免讓校長感到「有志難伸」;另外,國中小的營養午餐是由學校「營養午餐委員會」負責招標,校長決定權也不大,但近年卻發生數起校長招標收回扣事件,馮清皇則說,「校長頂多掌握一票,若真有此事,我大膽懷疑收回扣的絕不只校長一人。」

「並非主張回到過去的校長威權時代,而是訴求『權力與責任相符』。」馮清皇強調,當事情發生時,外界先怪罪的一定是校長,但實際在校務運作上,校長早不像以前掌握大權,他建議應立法明訂校長的權力與責任,「誰做決定,誰負責」,「否則就算學校選出優秀的校長,卻是『有責無權』,只求任期間平安無事就好,恐會阻礙帶領學校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