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保燙手山芋 教部:落實三級防護

楊蕓 2017/10/26 21:09 點閱 11602 次
教育部將針對學生團體保險訂專法,以政策型保險健全學生保險制度。(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教育部將針對學生團體保險訂專法,以政策型保險健全學生保險制度。(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未投學保的學生受傷,家長已經很痛苦,若保險業者仍不理賠,等於在傷口上撒鹽。」保險業者26日在學生團體保險法公聽會上無奈地說,理賠爭議可能讓業者被扣上為富不仁、沒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帽子,衍生的損失是長期的,數字難以估算,盼政府規劃的政策型保險能落實。對此,教育部國教署署長邱乾國強調,「健全學生團體保險制度,責無旁貸。」

每年學生團體保險招標困難重重,106年更歷經7次招標才成功標出,但保費增加至567元,並新增家長自付額500元以下不理賠條款,引發家長反彈。國民黨立委陳學聖26日邀請業者、教育部召開公聽會,蒐集意見。

辦學保業者虧損

保險公司視學生團體保險為「燙手山芋」,其原因在於目前商業保險性質的學保,因理賠率過高帶來虧損,且可能與家長理賠認定落差,若不理賠恐有毀損業者聲譽疑慮。為了讓學保更有保障,教育部正朝向「政策型保險」擬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保險條例》,預計下個會期之前把草案送至立法院,最快明年上路。

三商美邦人壽經理葉文貞舉例,像過去就曾發生過受傷學生沒有投保,保險公司也沒辦法賠,但若不賠,經過媒體報導後,輿論便為業者扣上為富不仁、沒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等帽子,「不只影響學保業務,整個公司的業務都可能受損,業者也只能摸摸鼻子接受。」畢竟學生受傷對家長已是極大的創傷,保險公司也不能在傷口上撒鹽,「這些理賠爭議的損失是長遠的,數字多少也難以估計。」

政府責無旁貸

「保險並不是把所有責任都丟給業者。」全國家長會監事陳文揚表示,業者若因輿論壓力而特例理賠,其實是違反其他人權益,占用重大意外理賠的額度。他認為當有特殊案例時,應要由政府挹注資金,而不是拿大家的保費來分擔。

因此,為改善長期以來學保理賠爭議多,教育部將朝政策型保險訂專法。邱乾國表示,用所有家長累積的錢幫助特殊學生的確不合適,也強調對於照顧弱勢,「政府責無旁貸。」

邱乾國說,政府最終想做的是「三級防護機制」。第一級是學生團體保險,而團保中沒有理賠的部分,用教育部的「學校教育儲蓄戶」管道協助,是第二級防護;「像弱勢家庭因資訊取得能力較薄弱,不清楚有哪些管道可以求助」,邱乾國表示,第三級強調整合社會資源,讓學生保險制度更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