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私校退場條例》修正草案5日臨時喊卡,其中「轉型退場基金」遭教團批評「無法讓董事會退場」。然而教團質疑設立退場基金已本末倒置,反而給了董事會討價還價的空間,對此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回應,任何改辦都是要等學校退場、清算完畢後,才能開始申請改辦,且針對退場學校都會強制「財產信託」,並派公益監察人及公益董事介入輔導,就是在防止董事會試圖操作,請各界放心。
有圖利董事會之嫌
「轉型退場基金」是教育部給予退場私校補助與融資,用來安置學生的交通、住宿、生活津貼,另考量私校退場時,可能因現金不足,一時無法變賣不動產,可先融資給予教師優離金等費用。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強調,不管補助還是融資,考量的都是「學生」,一旦學校處理完校產,基金還是得歸還。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受訪時表示,「退場基金」的確能有效協助安置學生、支付教師資遣費,但最終仍不能解決私校「不願退場」的問題。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也認為,「教育部的政策方針一直以來都是錯的」,該退場的本來就要退場,怎會還需要政府提供誘因?痛批設立退場基金根本是「本末倒置」,反而給了董事會討價還價的空間,質疑教育部有圖利私校董事會的嫌疑。
陳書涵指出,退場基金只能讓「學生和老師」退場,卻無法讓「董事會」退場。尤榮輝也表示,私校利用「轉型」的藉口拖時間、轉移資產,甚至有已無心辦學的董事會「故意倒閉」,打算從清算的過程中獲利。遭遇退場的董事會早已不是最初投資人,他們沒出辦校的錢,更不用說長期以來享有的免稅等優惠,「教育部現在還要『付他們錢』退場,實在很難說服社會大眾。」
轉型後風險更大
至於教育部擬輔導私校退場後改辦成非營利機構。尤榮輝說,其中的風險相當大,「改辦後的機構不歸教育部管,董事會就有了操作校產、脫產的空間。」他強調,董事會的財務應公開透明,「教育部連現在學校都無法有效監督,董事會轉型後將更無從處理,這方面需要再制定跨部會的監督機制。」
「輔導轉型的政策方向已經錯誤。」陳書涵表示,清算後的剩餘校產應要「回歸高教,繼續利用」,而不是讓既有董事會繼續「挪用」剩餘校產,改辦非營利事業。「董事會長期以來累積的校產是學雜費和教育部獎補助款,是用於『辦學』,既然辦學目的已不存在,錢就應該收回,挹注其他高教需求,而不是讓董事會把這些錢用在其他『非高等教育用途』。」
姚立德回應,他認同教團反對董事會操作校產,但他也強調,任何改辦都是要等學校退場、清算完畢後,才能開始申請改辦。另外,他也請各界放心,教育部針對退場學校都會強制「財產信託」,並派公益監察人及公益董事介入輔導,就是在防止董事會試圖操作校產或脫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