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方案值得再想想(彭蕙仙)

彭蕙仙 2017/09/17 16:04 點閱 851 次
這次稅改案最大的受益者其實是富人階級,而關鍵就在於股利所得採分離課稅,以及降低最高稅率。這樣的稅改是否符合公平原則,政府應該再好好想想。(photo by pixabay)
這次稅改案最大的受益者其實是富人階級,而關鍵就在於股利所得採分離課稅,以及降低最高稅率。這樣的稅改是否符合公平原則,政府應該再好好想想。(photo by pixabay)

前行政院長林全在卸任前大力主導稅改方案,自認「完成階段性任務」後請辭獲准,接任的賴清德院長表明支持這項方案,力拚在立法院這個會期過關。

關於這次涉及多達12項稅率及扣除額調整的稅改方案,歸納民進黨政府的政策主張有2大重點:1是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收入者的稅負;2是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投資所得稅制,其中包括取消兩稅合一的設算扣抵制,股利所得改採分級分離課稅方式,以解決之前飽受抨擊的「內外資投稅率不同」的問題。

稅改對高所得者更有利

也因為具有這2大特點,這個稅改方案被一些投資專家認為聰明合宜。不過,如果仔細分析,卻可能發現這次稅改,雖然有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及身心障礙扣除額這3個綜合所得稅扣除額的優惠措施,看起來對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收入者有利;但是將最高稅率由45%調降至40%,以及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其實明顯對高所得者更為有利。

從過去的繳稅資料可以發現,申報年所得在100萬元及以下的納稅義務人,其薪資佔所得的比重大約在80%左右,股利及利息所得則佔10%或者以下,而申報所得在1千萬元以上者,薪資僅佔所得16%左右,股利及利息所得的佔比則超過7成以上,駐WTO大使朱敬一更表示,頂尖萬分之一的大富豪,其所得有9成以上是股利。

因此,當蔡政府這次提出的稅改方案對股利所得採取部份免稅加上分離課稅,且稅率較低時,明顯對高所得者有利,因為如前所述,高所得者的所得結構中,股利的佔比很高。

富人稅負減最多

稅改方案中,有關股利課稅提出了甲、乙兩案。簡略敘述甲案重點是股利所得37%免稅,這是基於部份股利所得是長期累積的結果,不應將全部股利所得都認定為當年度得,扣後的餘額與其他各類得合併申報,而且別忘了,最高稅率將由45%調降至40%。

乙案則是由以下2種申報方式擇優適用:1是股利所得與其他各類得合併申報,再減除可抵減稅額(股利x8.5%);2是股利所得採單一稅率26%,與其他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無論是綜合所得稅3項扣除額提高,或是股利所得從優計稅,都有稅負減免的效果。不過,由於高所得者(以稅率40%為準)人數遠遠少於一般所得者,因此減稅的利益分配就相差很多。

例如,世新大學行政管理系教授徐仁輝以104年度的報稅資料估算,蔡政府的這個稅改方案中,適用稅率40%的人,平均每個納稅申報戶減稅62萬7426元,一般民眾則是減稅4372元,兩者相距天差地遠。

稅改恐不符公平原則

此外,稅改在降低最高所得稅稅率之外,又將營所稅的稅率由17%調高為20%,而營所稅其實是所有股東共同負擔,等於是把經營者節省的個人所得稅轉嫁到全體股東身上了。

可以很明顯看出,這次蔡政府的稅改案,最大的受益者其實是富人階級,而關鍵就在於股利所得採分離課稅,以及降低最高稅率。這樣的稅改是否符合公平原則,政府應該再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