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繳稅、政府課稅 都要合理合法─專訪前財政部長李述德 (20170328 李述德)

醒報編輯部 2017/03/28 09:34 點閱 1021 次
對於小額業者,主管機關是透過「查定稅額」的方式課營業稅,亦即店家還是有繳營業稅,只是並非透過統一發票繳稅。(photo by 網路截圖)
對於小額業者,主管機關是透過「查定稅額」的方式課營業稅,亦即店家還是有繳營業稅,只是並非透過統一發票繳稅。(photo by 網路截圖)

主持人:台灣醒報社長 林意玲
與談人:前財政部部長 李述德
記錄整理:林佳楠、蘇家瑩

主持人(以下簡稱「問」): 您已經離開政壇、從事教學工作一段時間了,去年520 新政府上任以來,當前政府的財政狀況及結構如何,可否分析一下。

李述德:基本上,政府的財政狀況可以用家庭財務來比喻, 當家作主的父母親,必須全盤了解一個家庭的狀況,以我過去的工作經驗看來,收支困窘是個常態,總之錢不夠用嘛!

因為大家期待很多,但是可以分配的錢卻不夠多,就像一個家庭也是如此,當媽媽的不可能告訴家人,「錢很多,你們盡量用吧!」一定是說這裡省一點、那裡省一點。因此, 國家收支困窘是個事實,也是必然現象。

講到財政狀況好不好?當然不是說很好,但是可以說是穩健。財政收支結構、債務餘額、經常性收支等結構,都得符合現行法令的規定(包括《公共債務法》及《預算法》等)。這些一定都要合法,不然主管機關的行政首長、主管早被抓去關了。

問:但是,如果經濟狀況好, 收的稅就多,若經濟低迷,稅收就會短少啊!

管理財政有如持家

李述德:所以,政府就像一個家一樣,有時課稅多一點、有時少一點。家裡可能是看1 年、1 個月,但政府看的是10 年、30 年。所以,政府的稅收有高有低,若有超收、歲計賸餘時,就要把錢留待不夠時備用,這是長期財務平衡的概念。

有人會說,政府超收很多、要還稅於民,這雖然很好,但是不多收就不必還,不是更好嗎?方法有很多,政府應該要長期評估;如果多收就還給人民,那不夠用時是不是要加稅?到了一定額度可退稅是好事,但是不夠的時候若加稅,人民是不是能夠接受?針對國家財政,政府必定是以長期眼光看待,而非從個人口袋多一點、少一點的角度來看。

每個企業、每個老百姓會有不同期待,但是,負責整體業務的主管機關思維則不同。超收時留待以後備用, 以後不夠用時才不需要再加稅。否則,國家經費不夠用時表示景氣不好,這時如果要加稅更加不來,而在景氣很好時還要退稅,就是錦上添花了。

問:一直以來,我們認定的財經首長都是穩健、保守的;換言之,你要從他口袋裡要錢就很困難,任何一位理家的人心態多為保守、而非大膽創意,是嗎?

各部會收、支責任不同

李述德:這就是為什麼政府要設立不同部門,財政單位的責任是收錢,其他各部會則是花錢, 收錢與花錢之間要均衡、要對經濟發展有貢獻、還要顧及社會公平及租稅正義。

問:所以,這本來就是部會之間的攻防戰嘍?

李述德:對呀!這就是不同角色扮演。主計處負責審核預算, 每個部會都跟它要錢,它當然會說沒錢,總不能說「我錢很多, 你們來分」吧?所以每個部會有不同責任,部會間若發生衝突, 更高層的人就要出面,以國家高度、整體利益的角度統合協調。

問:那麼就您的看法,目前是否有加稅的需要?感覺好像蠻久沒加稅了。

李述德:我個人一直認為,加稅、減稅是工具,要看你的目的到底是什麼。該加的,一毛不能少,一定要加;該減的,也一毛不能多收。

但問題是要加什麼、減什麼? 人家常講,「中華民國萬萬稅」, 我說不對,中華民國只有「18 稅」,從3 大稅系(財產稅、所得稅及行為稅)18 種稅目來思考,有些應該加、有些應該減, 總稅收應該要穩定成長。不能說減稅,結果稅收不夠用;若是加太多稅、讓民眾負荷太重,也不合理。

問:就講最近好了,財政部連續3年超徵,目前累積3,000億, 如果您現在還是財政部長,您還是會覺得3,000 億要留著不要退?

超徵稅收還於民?

李述德:對!因為這跟景氣循環有關,每幾年都會有一次循環。超收有幾個原因:景氣真的好而超收,或是預算編得保守才會超收,這都有檢討的空間。超收累積了3,000 億也好、5,000 億也好,我們要看長期:這30 年、60 年下來,有幾十年是超收、幾十年是短收?超收那幾年是不是在因應未來幾年的短收?

財政單位更高的境界是,政府不要超收、也不要短收,但是這很困難,因為我們有18 種稅目, 各種稅目的稅率又不同,每項都要精算,才不會超收。不過實際上,總是會超一點、低一點,整體收支留待以後調整。

問:您沒說出來的話是不是「加稅很困難、退稅很容易」? 因為加稅牽涉到很多政治手段、人民的感受……。

李述德:這是一定的,加稅是要從老百姓口袋掏錢,但是問題是哪個階層、哪個行業要加? 並不是2,300 萬人都加稅。有的人可能一輩子不必交所得稅,因為他的所得就那麼低嘛,有的人一輩子不必交房屋稅,因為他沒有房子嘛。所以18 種稅目並非每個人都會被加到,有能力的多繳稅、有消費行為的多一點,你消費多、商家的營業稅自然要多繳。

問:最近中華財政學會受財政部委託,研究稅改方案,有學者認為綜所稅45% 太高,應該調降,至於營所稅要調升或調降則有不同看法,針對幾個主稅目該加該減,也請您分析一下。

綜所稅、營所稅高低

李述德:我先簡單報告。國內綜所稅及營所稅每年稅收達7,000 億元,占全國總稅收2 兆元的3 成5 左右,3,500 億的營所稅來自70 萬家營利單位和公司組織,另外3,500 億的綜所稅則來自600 萬家戶,背景數字大致是如此。

這幾年所得稅的改革,有時提高有時調降,做了各種改革, 但我想強調的是,稅改目的是什麼?做任何事都要先確定目的, 再來談方法,不要讓個人或企業的經濟活動受到影響,這種「中性原則」是租稅最重要的原則之一。

若要透過稅收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大家都可以接受這個目的, 問題就是方法了,你的方法是加稅還是減稅?免稅額、扣除額怎麼調整?就我記憶所及,《所得稅法》中有關免稅、減稅的項目就有16 種,其他各種法律規定則多達8、90 種。

透過各種減稅的方法,目的是什麼?就是要促進經濟活絡,或是讓社會正義更能彰顯。《文資法》、《發展觀光條例》中也有很多關於所得稅、房屋稅的減稅方案。

談到加稅,大家就比較會反對了,但假設加稅加得有理,後續可產生正面效果,那大家反對也就沒什麼用。舉例而言,前陣子軍教人員所得免稅待遇被廢除了,這就是一種加稅,但大家也做得很smooth。這是因為社會有共識,配套也做到了,加稅自然水到渠成。

綜所稅影響民生大計

前幾年在談遺贈稅從50% 降到10%,大家也覺得很正確,執行得也挺好的。最近又有呼聲說要提高遺贈稅,這當然是看大家的共識如何去做。所以,調整目的要經過大家認同,再審酌調整的方法,執行起來自然水到渠成。

問:也就是說,您認為稅改還是要看目的、方法與時機配合的程度。您剛提到,綜所稅來自600 萬家戶、營所稅則是70 萬家企業,聽起來要動綜所稅應該很困難?

李述德:所以在這600 萬家戶中,我們還要進一步分析。有200 萬戶不必繳綜所稅,因為他們的所得淨額還未達到課稅基本門檻,還有200 萬戶繳稅額不到7、8 千元。有些所得達到4、500 萬者,最後會被課到45% 稅率者,大概有4 萬多人,這也是租稅正義的彰顯。

因此,我們要看結構面:假定要加稅,免稅額、扣除額是否要有配套調整、讓整體結構更合理?這也是大家所期待的。

富人課不到稅?

問:有個問題是老百姓都很關心的:為什麼有錢人都課不到稅、薪水階級卻一毛都逃不掉? 這種貧富懸殊、貧富差距的問題一直存在,財政部會如何解決?
李述德:這種講法很泛泛,有所得課稅是天經地義,但事實上還是很多人沒繳稅呀。至於那些高所得的人,累進稅額就比較多了。

問:但是,你要稽徵得到,他才繳得到?

李述德:經濟活動有很多種, 包括地上經濟和地下經濟,有些東西有記錄、沒記錄,有些則為了稽徵便捷就不去課稅,省得麻煩,像是去課徵路邊肩挑販夫的稅,根本不符合稽徵成本。有些地方基於稽徵行政的便捷、鼓勵經濟活動的原則,就沒有稽徵動作。畢竟,經濟活動在個人,政府無法百分之百掌握。

目前綜所稅只有10 類而已, 但是個人所得只有這10 類嗎? 不見得。講白一點,現在我們有很多資料掌握得都不完整,很多所得課不到稅,像是租金等等。但是,難道政府應該鉅細靡遺、每分每毫都要討到嗎?

問:當然要啊,不然對薪水階級不公平。

李述德:但是,薪水階級已經享有免稅、減稅額啦。假如每分每毫都要課稅,那該採比例課稅、還是累進課稅呢?這些都會有爭議,不管怎麼說,這都是幾十年、幾百年發展下來的東西。這也是為什麼租稅改革是永無止盡的,每天都在改,隨著社會成熟狀況作逐步調整。

問:所以還是要改進吧?

免用發票= 不繳營業稅?

李述德:對!改進是無止盡的,只是要看大家能不能接受。

問:比如說,我今天中午去一家日本料理店吃飯,我跟店家要發票,假設我吃700 元好了,店家說若要開發票還要再給他70 元。

李述德:詳細情況我不清楚, 但是有些公司不是每筆交易都開發票,他是統一稽徵,經過主管機關認證免用統一發票,通常是營業額較小的業者會如此。對於這樣的小額業者,主管機關是透過「查定稅額」的方式課營業稅。他們還是有繳營業稅,只是並非透過統一發票繳稅。

有的沒用發票、只開收據;有的應該開發票、你還要付他一成費用,就算違法了,業者應主動給發票。這在查核上,也都是有待改進的地方。

問:目前台灣很多企業出走、資金外流,導致政府課不到稅, 也讓國內產業呈現「空心」的狀態、不利於增加稅收。您覺得怎麼樣針對這部分進行稅務改革? 比如說,給來台的投資人多點優惠、不要讓廠商相繼出走等。

李述德:我想,租稅的目的是希望能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公平,這是大家所期待的。所以, 使用的「方法」就很重要。稅要怎麼課?怎麼認定?

出走不一定為「稅」

剛剛主持人提到,有些廠商因為稅的問題,可能就離開台灣、赴海外發展,或是國外廠商不願意來台投資,這都是事實。政府就要清楚了解外商不想來台的原因,是其他的環境,還是稅的環境?稅不是唯一的問題,包括土地、人力的取得,行政管制的機制等等因素,稅改也是其中之一,政府必須整體地來思考這個問題。

租稅,有國際競爭力的問題。只要我們的租稅條件不比別人差,那麼廠商不願意來台灣,就不能怪到我們的租稅政策。若我們的租稅優惠比別國差,這當然是我們要調整的。這幾年下來, 我們的營所稅從25% 降到17%, 還有其他政策,都對資金的流入,確實是有幫助。

但是,假設我們別的因素不好,如:土地取得困難、勞動成本高、環保意識高... 等,也會影響到投資意願。這就是為什麼租稅要搭配其他因素,做整體的考慮。

多數國家提倡「減稅」

就我個人過去的經驗來看,政府必須整理來考量這些問題,從獎勵投資、促進產業升級到產業創新條例,最近還在研議的自由經貿示範區,都是從整體的面向思考,稅只是其中一項。像工業區、土地開發、勞動力、環保的標準,都必須要有配套,而純粹就租稅而論,我們要想怎麼與國際比較。

全世界多數國家都在提倡「減免」,為什麼?都是希望吸引資金回國。

那如果這時我們喊「加稅」, 可能就跟國際潮流不一致,所以我們要考量這樣是對還是不對。

問:那現在營所稅17%,還有沒有下降的空間呢?

台灣營所稅算很低

李述德:我想可能是比較困難。就我了解,營所稅最低的是香港16.5%,別的國家大概都17%以上,所以台灣算是很低了。那麼這樣低稅率的效果有沒有發揮?對於後續資金外流、流入有沒有幫助,我想是可以做一些實證的探討。

問:所以還是整體的問題?

李述德:稅只是競爭力之一而已,還要協同其他因素,若是其他條件門檻很低,稅率拉很高, 外商還是不會來台灣投資;相反地,別的條件很高,稅率很低, 也是沒用。

問:現在數位經濟越來越興盛,有時候政府真的很難課到跨境電商的稅,像淘寶網在台灣, 購物量非常火熱,可是我們的政府沒辦法向它課稅。

稽徵技術與國際接軌

李述德:以前就有人說:「商業無國界。」我們也常說人物、物流、資訊流、商物流、到最後就是資金流。隨著國際化深化,很多經濟活動的公司可能不設在國內,但是它可以在這裡做生意,像是大家最近議論很多的Uber、電商,很多國際公司都不在國內,民眾透過網路下單就可以買東西,政府怎麼扣它的稅呢?

所以我們在稽徵技術、商業行政管理上,都要與國際化接軌。同樣的,台灣的公司移往海外, 那國外的公司怎麼課稅?這就是要找公司的資訊流,前提是有沒有找到這家公司。從源頭開始管理。

簡言之,就是政府官員國際化的深度夠不夠、有沒有公司國際合作機制。這家公司不在國內設籍、卻在我這裡賣東西,那我要找誰?當然是找它的總公司。而這家總公司有可能在美國。但是我們去找美國人,他們會不會理我們呢?假如我們跟那個國家沒有簽署國際貿易協定,是不會有人理會的。

今天跨境電商到了日本,後者願意理睬,它透過網路賣東西到台灣,東西進來、錢出去了,只要掌握到資訊流,就課得到稅。有些國家,我們可以透過租稅資訊交換機制,掌握到這些交易信息,而有些國家的機制還未到位。

所以,國際化是必走的趨勢, 也是必要的工具。因為沒有國際化,是沒有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的,連帶地,國家經濟要怎麼成長。同樣地,他國也會希望將東西賣到台灣。總結來說,我們一定要跟上國際的腳步。只要是有利於消費者,讓他有更多選擇, 政府就應該去克服各種行政的限制。

問:所以我們的公務員對於也要具備一定使用網路的能力。

稅務人員自我成長

李述德:技術性都還好處理, 重要的是整個環境有沒有到位? 有沒有與國際接軌?

問:部長對於當前政府稅務人員有甚麼建議,他們該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

李述德:我認為政府及各機關同仁大家都在盡心盡力做事情, 另一個更重要的層面是要能因應環境發展,自我成長也很重要, 所有同仁應該瞭解國際化趨勢, 強化自身的國際化能力,才能訂定出較符合國際化發展的法律制度服務百姓,也就是必須終身學習。

問:但稅務人員在人民的心目中似乎並不討喜,擔心自己會被稅務人員抓到,要從老虎身上拔毛的服務精神該如何實踐?

李述德:這是辛苦的事,講到最後還是要我們所有人一起成長,只要有守法的觀念,遵照稅法實行,稅務人員當然也不會找上門。

問:稅務單位也要態度好一點,讓人心甘樂意把錢掏出來。

精進服務方式和態度

李述德:沒錯!以前我在國稅局服務時,我就強調一句話:如何讓納稅義務人繳稅繳得心甘情願,另一面我們課稅也要課得心安理得,我們必須盡心力告訴人家,不可以呼弄人家,稅務人員服務的方式和態度都要一同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