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加熱菸上市依法就是菸品,若不標示尼古丁,政府應該勇於下架!」台灣拒菸聯盟22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說,目前菸商寧願被罰500萬元,也不遵守《菸害防制法》標示尼古丁的規定,董氏基金會代表林清麗說,菸商不標示恐是因為含量超過政府標準。國健署應該依法嚴辦違法菸商。
含量恐超過不敢標?
台灣拒菸聯盟表示,《菸害防制法》規定,核准上市之加熱菸就是菸品,菸品容器應標示尼古丁含量,若是違反相關規定,可依同法第29條,針對違規的製造、輸入業者處最高新台處500萬元罰鍰,販賣者亦可處最高5萬元罰鍰。但21日卻出現加熱菸上市一天就未標示含量就下架的新聞,菸商根本是挑戰政府公權力。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認為,菸商寧願被罰500萬元,也不願遵守《菸害防制法》標示尼古丁含量的規定,除了菸商有錢有權、不在意罰款,認為有錢就能擺平一切外,還有加熱菸的尼古丁含量恐超過台灣法規上限。
她說,國際報告指出加熱菸的尼古丁含量平均是4.7毫克,是台灣法律規定的上限1毫克的近5倍。
青少年容易成癮
台大醫院家醫部主治醫師郭斐然提到,依據2024年發表於毒物學期刊的論文,檢視9個國家市售加熱菸產品,尼古丁平均含量4.7毫克/菸草柱,遠超過台灣紙菸合法含量每支菸最高1.0毫克。另依據美國菸商自己所公開的文件,其加熱菸平均1公克菸草含有18-20毫克尼古丁,換算約1支菸草柱含有4.3-6毫克尼古丁。
「尼古丁等於大腦毒藥!」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指出,尼古丁會使人成癮,也會引起心跳加快、血壓升高等多種生理反應,並對多種器官造成傷害,尤其青少年大腦到25歲才完全成熟,愈早接觸菸品,就越容易產生對尼古丁的依賴、越早成癮。因此聯盟呼籲,政府應下架違法加熱菸,通路也勿成為違法加熱菸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