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與民情相悖 關鍵是不得假釋

鄭羿菲 2016/06/21 19:36 點閱 19883 次
歐盟公開點名譴責台灣仍在執行死刑,並呼籲儘速廢死。(photo by wikipedia)
歐盟公開點名譴責台灣仍在執行死刑,並呼籲儘速廢死。(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國際點名台灣仍在執行死刑,違反人權,但最近國內輿論卻痛批不肯判死刑的法官,國際與國內聲音矛盾,法界認為關鍵在於台灣缺乏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曾任法官的監察委員高鳳仙、與人權律師李勝雄都認為,要符合國際期待,「除了法官要有面對民眾輿論的抗壓性外,政府也須提出適當的加重處罰配套,如比照美國能判到90年有期徒刑,或歐洲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制度。」

國際與國內聲音矛盾

歐盟執行委員會20日公佈「2015年人權與民主報告」,在廢死欄目中表示,去年廢死的國家在全球已有101個,且超過10年未執行死刑的國家有33個,廢死是全球國家的多數。歐盟也透過公開聲明,點名譴責包括伊朗、中國、台灣與美國等仍在執行死刑的國家,並呼籲應儘速廢死,以免影響人權平等。

然而,近日一名外勞以榔頭、螺絲起子搶劫殺害雜貨店老闆、又性侵老闆娘,竟被定讞無期徒刑,引起社會譁然。高院法官以「被告因女兒疾病急需用錢」、「殺人及強制性交屬臨時起意」、「被告無犯罪記錄」等理由僅判決無期徒刑,引起民眾怒批:「法官良心到底在哪?」、「強盜殺人且強姦其妻,尚未達極度殘虐?」、「真正該教化的是這些無人性的白痴法官」等。

制度落差太大是原因

在國際期待與國內輿論立場呈現兩極化的矛盾,司法該如何面對?高鳳仙21日受訪時表示,台灣民眾輿論之所以與國際聲音兩極化,「主要是因為台灣目前的死刑制度,與服25年就能申請假釋出獄的無期徒刑落差太大,」成為民眾對惡性重大的犯人都希望判決死刑的原因。她說,「要與國際人權聲音接軌,除了法官減少判決死刑外,政府也須同時著手司法改革。」

前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李勝雄認為,廢死是民主先進國家的潮流,但台灣現在有期徒刑最高只能判20年的制度有必要修改,「台灣應學習美國司法能夠宣判高達90年有期徒刑、或效法歐盟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制度。」

「廢死是很多人的理念與信仰,應由全體國民決定。」高鳳仙說,以國家來說,廢死與否是非常重大的議題,提出廢死理念的一方,需要提出相對應的配套措施。但李勝雄則持不同意見表示,廢死與否不能交由民意調查決定,因為民眾始終不能放下「以牙還牙」的報復觀念、無法站在司法改革的全面角度來看待廢死,恐無法讓台灣走上國際民主進步潮流。

漸進式推動廢死

高鳳仙分享曾在加拿大考察人權制度時的經驗說,加拿大的廢死是採漸進方式,先是的法官越來越少判決犯人死刑,越來越多判決終生監禁,「等被判決死刑的人都執行完畢後,廢除死刑便水到渠成了。」

媒體追問遇到重大案件,法官若判決無期徒刑往往遭民眾指責,難道推動廢死被罵是法官應承受的嗎?高鳳仙表示,法官依法審判本應具有抗壓性,不能兩面都討好,「若是我,該怎麼做只能向上帝求智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