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汙染土壤棄置 載運車輛需裝GPS

張振鴻 2015/08/25 17:18 點閱 13313 次
為避免受汙染土壤遭任意處置或棄置,環保署將加強管制運送、處理流程。(Photo by Wei #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為避免受汙染土壤遭任意處置或棄置,環保署將加強管制運送、處理流程。(Photo by Wei #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導】政府管制汙染土壤流向下重手,將強制規定載運車輛加裝GPS。環保署25日表示,國內受汙染的土壤場處數量急遽增加,為加強管理汙染土壤任意傾倒,汙染民眾使用的土地及地下水,規定載運、處理及再利用業者需取得許可證,尤其是載運車輛得強制安裝GPS定位系統。

環保署土汙基管會科長周仁申表示,目前國內約有2919處受列管的汙染控制場址,除了大型工業區具有現地整治的能力外,其他例如受汙染農地、小型工廠及舊式加油站等場址的業者受限於規模及經費等條件,多採送往他地的「離場」處置,其中包括掩埋、固化及焚化的處理比率為65%,再生做水泥與製磚則有35%。

「各地環保局對離地處置的審查標準不一。」土基會副執秘倪炳雄說,未來將由中央機關環保署統一訂立許可標準,並對污染土壤處理流程做資訊化的追蹤管理,像是在運輸車輛上加裝GPS,處理業者所產生的衍生廢棄物需依《廢棄物清理法》申報,再生產品則得申報產量、銷售量與儲存量等,全面控管汙染土壤去處。

環保署表示,不論是負責載運汙染土壤離場的業者,或後端處理與再利用的機構,都必須取得各縣市環保局與中央環保署的認證。倪炳雄指出,目前國內已有兩家再利用業者取得許可,分別是彰化明春窯業將汙染土壤製磚,台南中油豐德則進行生物復育,將汙染土壤中的油類去除,復原成一般土壤。

「我們希望反轉汙染土壤的處理與再生比例。」周仁申指出,單純的處理難免產生其他廢棄物,再生做法則能讓土壤恢復原本自然用途,或增加其他效用,因此目前仍有4到5家的業者在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