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針對外傳產製黑心油的強冠公司,是由香港進口「工業用豬油」與國內餿水油混和後出售,食藥署10日出示經我駐港辦事處認可、證明強冠進口豬油「可供人食用」的報告。然而,港方消息披露,賣油給強冠的金寶運公司,疑似以「飼料油」謊稱食用油通關,因此相關油品來源、成分及是否安全無虞,仍有待香港食安中心調查、回覆後再議。
強冠今年進口的豬油,分別來自日本23批、672公噸,及香港2批、87公噸;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表示,所有自境外輸入的食品或食品原料,都需符合各級查驗規定,而強冠屬於「5%抽檢率」的級別,來自香港的2批豬油都沒有被抽中,因此僅通過書面審核即通關,並未經實驗室檢驗各項成分及殘留物。
馮潤蘭指出,進口散裝或150公斤以上桶裝油脂,需檢附輸出國衛生主管機關核發「可供人食用」的證明,或經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認可、國外合法立案的公證公司所出具之報告。強冠在今年3、5月進口豬油時,其報驗文件都附有經我駐港辦事處認可的「Eagle View Company Limited」公司所出具可供人食用的報告,因此並非如強冠離職員工所爆料,強冠自香港進口的全是工業用豬油。
然而,強冠是向香港金寶運公司購買豬油,而據香港方面消息披露,金寶運上游製油廠是位在香港元朗的寶源油脂公司,寶源賣給金寶運的都是柴油廠、化工廠在使用的工業用豬油,因此金寶運轉賣給強冠的究竟是食用油、工業用油或飼料油,遂成為目前外界關注焦點。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強調,食藥署已在8日要求香港食安中心協查金寶運出口的油品來源及品質,目前尚未收到香港官方正式的調查結果。
外傳強冠自2008年以來,自香港進口共約2400公噸豬油,但根據負責邊境食品輸入作業的標準檢驗局,及2011年承接相關業務的食藥署電子檔資料,則僅有約2385公噸。北區管理中心簡任技正王德原解釋,衛生局已派員至強冠調閱所有進口單據,其中1筆未出現在電子檔中的交易紀錄,恰好符合短少的約15公噸,究其原因,可能是標準局將書面資料彙整成電子檔時發生疏漏所致。
馮潤蘭透露,強冠出貨紀錄中的235家下游廠商,有部分業者因未主動通報或未提供完整資料,已由各縣市衛生局處以新台幣3至300萬元不等的行政罰,截至10日共計達2450萬元。此外,目前仍有15家廠商不願配合調查,或表示未向強冠進貨,造成強冠出貨782公噸中,仍有51.6公噸流向未明,食藥署已移送檢調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