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照顧家裡中風丈夫11年,不懂技巧、沒輔具,現在連自己都要做復健。」家庭照顧者代表黃秋瑾表示,因照顧問題,許多家中有身心障礙者的照顧者面對難題,只能自己尋求資源,但因照顧知識不足,職業傷害也隨之增加。立委楊玉欣9日建議,衛服部與勞動部都應將照顧者的職業傷害與預防納入審核標準。勞動部受訪時表示,目前正在研議如何將不徒手搬運病患規範納入雇主對重複性作業等職業傷害的預防施行細則。
立委楊玉欣指出,全台有38萬名身心障礙者、70萬名失能人口,需要全日照顧,而家中負擔照顧責任的女性高達78%,且平均每天睡眠不到4小時,根據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的調查報告指出,82%的家庭照顧者,常因姿勢不佳及照顧技巧不足而受傷,87%的照顧者的手、肩、頸都曾感到不適,其中更有23%的照顧者須做復健治療。
「一面推著輪椅,一面留著眼淚。」照顧中風丈夫長達11年的黃秋瑾小姐說,面對丈夫突然病倒,必須一手撐起家中經濟,自己也一度手足無措,加上家中沒有安全設施,且對照顧輔具沒有認知,「照顧過程中,丈夫體積龐大,加上不熟悉技巧,曾讓丈夫摔倒了2、3次,自己也因身體痠痛,久未治療,一度躺在床上無法翻身。」
中華行動安全照護協會郭外天表示,目前正進行審議的長照法,應規劃照顧者的教育服務,以回應照顧者的需求,否則長期搬運姿勢不良,重複動作一在執行,66%以上的護理人員都會飽受肌肉傷害,尤其目前許多居家照顧者,多數是女性或外籍勞工,如果不保障照顧者,恐怕許多身心障礙者沒受到保障,自己就得花時間做復健。
家庭照顧者總會秘書長簡璽如表示,北歐各國、紐西蘭、澳洲、北美在照顧人員的職業傷害上,已施行「不徒手搬運病患」的規範長達多年,且平均每年補助家庭照顧者的輔具就付出了7.4億美金,取代傳統手動搬運受照顧者,輔具甚至也能間接鼓勵病人自行出力;法令不僅規範醫院必須提供照顧者使用輔具,甚至照顧過程中稍感不適,也能給予請假。
楊玉欣說,國內現有的醫院評鑑標準、長照機構評鑑標準、照顧團體承接標準與相關長照課程都未將納入「不徒手搬運病患規範」,甚至勞動部也未針對照顧者制定預防職業傷害的施行細則。她建議,衛服部應在各醫療照顧機構的評鑑指標上,納入不徒手搬運病患規範進行考核,勞動部也應將此規範納入雇主對照顧者重複性作業的實施辦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