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委員會 應改單一召委制

何義成 / 文字工作者 2014/03/10 20:01 點閱 2289 次
立法院實應推動召委單一制與資深化,以防政黨惡鬥讓立法程序空轉。(photo by 第一銀行工會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立法院實應推動召委單一制與資深化,以防政黨惡鬥讓立法程序空轉。(photo by 第一銀行工會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選出各委員會召委,除了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召委由執政的國民黨立委搶下法定兩席召委外,其他七個常設委員會,在野的民進黨竟和執政黨拚成五五波,各擁一席召委,與其立委席次不符。

馬總統和江揆的拚經濟訴求恐將因召委對議程安排的影響力大打折扣。立法院實應推動召委單一制與資深化,以防政黨惡鬥讓立法程序空轉。

【朝野召委比例失衡】
根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每位立委以參加一個委員會為限,各委員會於每年年初會期重新組成。各委員會有兩名法定召委,由參加委員於每會期互選或推舉產生。立委加入立法院委員會後,必須在現有委員會待滿至少一年才能改入其他委員會。

各委員會兩名法定召委的職責,是決定議程和法案優先順序安排,包括公聽會、專案報告、法案與預算審查等,輪流擔任主席;在會議過程中產生爭議時,主席有協調與裁示權。正因召委可主導整個會期內的法案優先順序進度,在政黨的議題攻防、策略運用上,召委可為所屬政黨爭取更多優勢。

行政部門和立法部門間互動關係,是憲政體系的實務運作中樞。就政策流程與「立法部門席次多寡應反映民意偏好趨向分布」的政治學理論,僅有四十席的民進黨若按照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條文規定,只能在各委員會分到五席。

如今民進黨卻和擁有國會絕對多數席次的執政黨,在主導議程走向上等量齊觀,甚至可藉由議程安排,變相杯葛拖延執政黨和行政部門優先推動的政策與修法,如此恐難釐清政策成敗責任,甚至變質為執政黨與在野黨、行政部門和立法部門間相互推諉卸責,進而影響立法部門議事效能。

【應改為單一、資深制】
於今立委總數為113人與8個常設委員會,在立委法定總人數減半與常設委員會數量減少情況下,立法院各常設委員會是否要維持兩席法定召委,實在值得商榷。

筆者認為,為彰顯政黨在立法過程中的角色、突顯政黨黨紀與責任政治,並使立法院政治生態與各委員會組織運作、確實反映多數民意等,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條文實有修正之必要。

參照多數先進民主國家立法部門成規慣例,立法院宜將各常設委員會改為單一召委制,並明文規定首次加入個別委員會的立委,第一年內不得擔任召委。過去曾有某位中部選出的新科女立委,甫進立法院就當選被視為大熱門的經濟委員會召委,這種小孩開大車怪現象,就強調「資深制」的先進民主國家立法部門來說,是難以想像的事。

修法多管齊下促使立委提升問政效率和專業素養,至於伴隨行使立法權而來的責任,不僅有助於強化立法部門政黨黨團紀律對個別立委的約束力,更有助於立法部門各常設委員會朝專業化與資深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