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新思維 加強社區照顧服務

杜胤廣 2014/02/18 19:20 點閱 3798 次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18日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對年初甫初審完成的「長照服務法」表達不滿,並建議推動「社區照顧服務」。(Photo by 杜胤廣/台灣醒報)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18日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對年初甫初審完成的「長照服務法」表達不滿,並建議推動「社區照顧服務」。(Photo by 杜胤廣/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老人長照問題多,人力、服務、空間充滿層層障礙,現行制度更是惡性循環!」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說,在健保制度下,「台灣老人活得老,不見得活得好」加上外勞與資源集中在照顧重度癱瘓者等現象,使老年生活品質更加惡化,因此必須推動「社區照顧服務」,才能解決問題。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及婦女新知基金會,共同成立普及照顧政策聯盟,18日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對年初甫通過初審的「長照服務法」表達不滿,並建議推動「社區照顧服務」。

【空間不足人力外勞化】
根據國民健康署調查顯示,全台65歲以上長者中近2成失能,無法自理食、衣、住、行,平均女性需照顧時間長達7.2年,男性則為5.7年。

劉毓秀說,「社區照顧服務」所需的社區空間與人力資源嚴重不足,目前不論健保、醫療設備與場所都過於偏重中、重度失能老人,只有重度失能者才享有資源,不僅缺乏延緩失能的功效,更讓許多輕度失能的老人缺乏照顧,造成惡性循環;再者,國人從事照護工作的意願低落,101年外籍勞工在長照比例上就佔了45%,將近12萬人,導致長照服務高度「外勞化」。

【照顧場所申請不易】
「公有場所取得不易,大部分的『蚊子館』,都登記特殊使用之目的,若欲變更用途,跑完所有程序需耗時多年。」老人福利推動年盟秘書長吳玉琴說,「照顧場所」的申請、協調相當困難,之前在雲林崙背鄉找到一處坐落在鄉間道路上的場所,但用途卻登記為「特定農業區」,若要更改用途,從鄉公所到地方政府的作業流程相當麻煩。

吳玉琴進一步表示,若要租用符合長照用途的上百坪「私有空間」更是不多,甚至私有空間有「違建」就得拆除,房東多半不租借,所以另估「自建」的預算,成本花費更龐大。

【預防性照顧思維】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認為,長照應導入「預防性」照顧的思維,將重點放在縮減老人失能程度與時間上,以提升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可減少因照顧重度失能者而產生的社會負擔。